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遂教发〔2012〕44号
根据《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教育)月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印发遂昌县2012年第十一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决定在全县学校开展以“安全发展、科学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和主题
“安全生产(教育)月”活动时间为6月份,活动主题为:安全发展、科学发展。
二、主要活动内容
1.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近期天气转热,各校要加强防溺水教育,做好在溪边、山塘水库边的安全监管。要把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为这一阶段安全教育的重点来抓,加强“五不一会”教育。各校要加强与家长(监护人)的沟通联系,通过家长信、手机短信、电话、家长学校、家长会、家校通等多种渠道提高家长的安全意识,加强对子女的防溺安全教育和监护。对农民工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学校要通过签订家校防溺安全责任书及家访将监护人的责任告知到位,要求其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
2.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要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及时发现和疏导学生心理问题。一些学生的不良思想观念和失控越轨行为与学生心理健康水平不高、心理素质较差有极大的关系。各校要根据学生心理发展特点,运用有关心理教育方法和手段,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有效防止学生的不良心理倾向,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3.开展防暴力侵害教育。各校要迅速行动,全面排查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大力推进校园“三防”建设,进一步提高校园安全防范能力。各校要在第一时间追查缺课学生原因,告知家长第一时间追查孩子未按时回家原因,教育学生(特别是女生)上学放学应走人流量较多的大路,并且做到结伴而行,学会遇险要及时报警。
4.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校要在前一阶段药监、工商、卫生等部门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督查的基础上对食品安全再进行一次自查整改。要根据《关于开展2012年度中高考期间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浙食药监食〔2012〕26号)精神,提高各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同时要加强对食堂和小卖部从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健康卫生教育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增强其服务意识。
5.集中开展各项安全警示教育。当前在重点抓防溺水教育、交通安全教育和防暴力伤害教育的同时要抓好学生的消防安全、防雷电、防台防汛、防地质灾害及手足口病、流行性腮腺炎等传染病防控教育。各校应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
6.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巡展活动。联合安监局开展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和“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为主题的安全生产知识图板巡回展览活动。
三、活动要求
1.各校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在做好安全教育常态化的同时,把“安全生产(教育)月”活动作为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务求实效。通过“安全生产(教育)月”活动,集中开展各项安全教育活动,推动学校安全工作的落实。
2.认真做好工作督查和总结,及时报送安全教育信息。请中小学、幼儿园在6月25日前将活动总结和有关数据统计表(见附件)以邮件形式报送县教育局安全科。电子邮箱:jjk.xxbs@163.com。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