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开展“职业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遂教发〔2012〕41号
职业中专、各初中(中心学校):
为认真贯彻《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精神,深入实施“中等职业教育现代化建设工程”,展示我县职业教育工作取得的取得成绩,宣传国家、省、市有关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营造发展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使职业教育能更好的服务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研究,决定今年5月28日至6月2日在全县各初中开展“职业教育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助推社会经济发展。
二、活动内容
1、举办“职业中专学校开放周” 活动。开放课堂、开放实训场所、开放食堂和接受家长咨询。
2、开展招生就业宣传活动。印发《致全县初中毕业生的一封信》,组织优秀毕业生到各初中学校巡讲。
3、召开职业教育联席会议暨校企合作恳谈会。
4、举办遂昌职业学校“学生技能节”。
5、在遂昌各媒体开展职业教育系列报道。宣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宣传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奖学金政策;宣传职业中专近年来的办学成果和毕业生就业、创业情况。
6、举办 “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头人培训班”。
三、活动要求
1、县教育局职成教科负责提供宣传材料,组织职业中专和各初中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2、宣传周期间,各校要在乡镇政府所在地的公共场所悬挂宣传标语、校园内应出专栏、张贴或悬挂宣传标语。
3、宣传周期间,职业中专要成立若干个宣讲组深入各校开展宣传活动,各校要积极配合,组织初中毕业生听取宣讲组的宣传动员。
4、职业中专要通过职教成果展、优秀毕业生事迹介绍、便民服务等活动,展示职校生的精神风貌,扩大职业教育的美誉度。
5、职业中专要编印学校简介、招生简章和专业介绍,开展招生咨询、招生宣传和招生预报名工作。
6、各校在6月8日前将开展“职业教育宣传周”活动情况发电子邮件sc8124906@126.com报职成教科。
四、组织领导
教育局将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职业中专校长、职成教科科长、督导室主任、纪检监察室主任为成员的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职成教科科长兼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制订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2、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丽水市中等职业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
3、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现代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