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11学年先进幼儿园评比活动的通知
遂教发[2012]20号
为贯彻落实《遂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全面提升保教质量的实施意见》遂政发〔2011〕70号文件精神,加强对幼儿园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的督导评估,经研究,决定开展二○一一学年先进幼儿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乡镇中心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
二、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幼儿教育政策法规,全面提高保教质量,二○一一学年幼儿园工作成绩显著。
2.认真落实教育局部署的各项任务,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三、评选办法:
1.推荐办法:先进乡镇中心幼儿园由县教育局基教科组织评比;先进民办幼儿园由乡镇中心幼儿园统一按评估细则组织评比后,按3:1比例择优向教育局推荐。
2.评估细则:根据《遂昌县先进幼儿园考核评估细则(试行)》(附件1)进行考核评估。
四、注意事项
1.各乡镇小学要加强领导,切实重视评比工作,实事求是掌握好评比条件。
2.评比过程要公正、公平、公开,手续完备。
3.上交材料:各乡镇中心幼儿园于5月15日前将中心园年度总结、本园的评估细则自评分表(附件1)、先进民办幼儿园推荐表(附件2)纸质一式二份送教育局基教科。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