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特困教职工补助工作的通知
遂教工(2011)8 号
各基层教育工会:
为进一步掌握特困教职工的基本情况,认真实施送温暖工程,根据《遂昌县教职工互助互济会关于会员特殊困难补助的规定》,现将2011年度我县特困教职工补助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遂昌县教职工互助互济会会员大病住院医药费和会员特殊困难补助,按照2011年3月25日遂昌县教职工互助互济会理事会议修改通过的《关于会员特殊困难补助的规定》执行。
1、会员大病住院补助:凡互济会会员在2010年12月20日至2011年12月10日内因病住院,医药费自付金额在3000元(含个人医保卡自付)以上者,均可填报《遂昌县互助互济会会员大病住院医药费补助申请表》,并附遂昌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结算单》或县级以上医院的收费收据(原始凭证)。
2、会员特殊困难补助:(1)申报的基本条件:①教职工家庭人口多,负担重,生活水平明显低下,人均收入低于480元/月的;②教职工家庭因遭天灾人祸造成特殊困难;③教职工本人或有赡抚养义务的直系亲属(限指父母、配偶及18周岁以下子女)患重病或慢性病等造成特殊困难。可填报《遂昌县教职工互助互济会会员特殊困难补助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2)各基层教育工会要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的逐项审核,并在校内公示一周。
二、帮困结对情况:
1、调整填报《遂昌县“送温暖”帮困结对档案表》;2、元旦春节期间,凡已结对的帮助单位或帮助人应到特困教职工家中走访慰问,了解情况,落实帮困措施,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三、几点要求:
1、各基层教育工会要切实抓紧做好此项工作,要求填报字迹清楚,数据准确,材料齐全,实事求是。
2、要求于2011年12月10日前统一将附件三种表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后签署意见,上报县教职工互助互济会办公室,逾期由各单位负责处理。
3、各基层教育工会对此项工作有什么好的意见、建议请一并上报。
四、县教职工互助互济会办公室对会员大病住院医药费补助和会员特殊困难补助逐个审核后,提交互济会常务理事会会议讨论决定。特殊困难补助情况将在遂昌教育工会网上公示一周。
附件:
遂昌县教育工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