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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文件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开展2011年度优秀基础教育资源征集和评比活动的通知

作者: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文章来源: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1-10-19 字体:
浙教技中心〔2011〕77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技术中心:
为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引导和鼓励广大教师自主开发教育资源,丰富浙江教育资源网的教育资源,经研究,决定开展2011年度全省优秀基础教育资源征集和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各市、县(市、区)电教工作人员等教育工作者。
二、征集内容
1、专题教育类:主要包含爱国主义教育、法制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廉洁教育、科学技术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禁毒教育、预防艾滋病教育、反邪教教育、环境保护教育、人口教育、国家安全教育的资源。
2、知识点类:基础教育阶段各学科课堂教学所需的各种教育、教学资源。主要包含教学设计、教学课件、教学素材、教学评价、扩展资料和教学资源创新应用优秀案例等内容。
知识点作品署名作者限2名以内;专题教育类作品署名作者限6名以内,并注明个人分工。
三、征集和评比要求
1、所有参加人员均需先登录浙江教育资源网(www.zjer.cn)注册,并通过实名用户认证,然后上网检索,比较自身资源的原创性和质量水平。关于注册、实名认证等问题的解决请登陆网站首页“网上服务”栏目。
2、参评资源应符合附件1的格式及内容要求。
3、参评者除了上交资源实体外还必须按照附件2的要求填写资源详细信息。
4、各市教育技术部门对本地参评资源进行初评,从中选择优秀资源,汇总填表(附件3)后以设区市为单位报送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5、省教育技术中心将组织专家对上报资源进行评选,分类各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并对积极参与的参评者按照《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开展浙江教育资源网应用激励活动的通知》(浙教技中心〔2011〕71号)进行积分奖励,一等奖500分、二等奖300分、三等奖100分、优秀奖50分。
6、本着“共建共享”原则,凡参评者即表示已承诺将其参评资源无偿提供给浙江教育资源网使用,并允许活动组织者结集出版(出版方按标准支付稿酬或使用费)。参评资源中引用资源的使用权由资源提供单位和个人负责,承诺不会因全省、全国共享引发版权或著作权问题。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征集和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参评费用。
2、资源征集截止日期为2011年11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3、省教育技术中心联系人:罗晓峰;联系电话0571—88068230;E-mail:luoxf@zjedu.org;联系地址:杭州市学院路35号浙江教育综合大楼1213室,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资源开发部。
二○一一年十月八日
有作品上交的老师,请用校园办公助手与教育技术中心叶珠香老师或纪旭耀老师联系,截止时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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