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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文件

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

作者:jjk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1-09-30 字体:

遂教〔20119

县属学校、各乡镇中小学:

为进一步强化教学管理,全面提升教育质量,现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牢固树立质量意识。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是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的保证。全县各中小学要站在对学生终生发展和幸福成长负责的高度,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危机感,不断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履行校长作为提高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安全为基、质量为重的工作方针,切实加强对教学工作的领导,坚持做到教育局机关干部深入基层督查指导,教研员深入课堂示范引领,学校领导带头坚守一线、安心在校抓好教学管理。要紧紧围绕教学工作,强化统筹,采取科学可行的刚性措施,抓好教学质量。

二、全面加强两支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校长队伍建设,强化校长作风建设和“守土有责”的意识,严格执行校长考勤制度,不断完善校长任用和评价机制,引导校长积极探索先进的管理模式,坚持把工作重心放在教学上。严格执行《遂昌县教职工师德评价和年度考核指导意见》和《遂昌县教师行为“十不准”》。扎实开展学陶师陶活动,重塑教师的职业信念和价值追求,大力倡导教师讲责任、讲敬业、讲奉献,着力培育教师改变现状的意识、改革创新的勇气、追求卓越的信念和善作善成的作风。进一步加强教师业务培训,建立教师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制度,定期组织教师基本功“大比武”和集体备课活动,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三、认真落实三个文件精神。全县各中小学务必认真落实《遂昌县初中教育教学管理二十条意见》、《遂昌县教育局关于推进农村自然小班化教育的指导意见》和《遂昌县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年实施方案》等三个文件精神。全面强化教学研究工作,以创建县级学科教学基地为抓手,深入研究考纲,让教师心中有目标;研究教材,让教师心中有考点;研究教法,让教师心中有招数;研究试卷,让教师心中有方向;研究学情,让教师心中有学生,形成全县中小学抱团发展的良好态势。全面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千方百计落实“少讲多学”,努力打造高效课堂。

四、扎实推进三项系统工程。一是以“三名”工程为载体,加强骨干教师的培养和管理,加强名师队伍建设,发挥名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在教学工作中的引领、示范、带动、促进作用,提高全体教师的教学能力。培养一批名教师,造就一批名校长,创建一批名学校,实施强校带动战略,有效增加优质教育资源,全面提升我县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二是以学生“培优”工程为载体,建立健全培优补差机制,全面开展学科社团建设,系统组织中小学学科竞赛活动,确保培优工作“时间、地点、内容、师资、措施、效果”六落实。积极探索以走班的形式开展补偿教育,以推进小班化教育和强化学科活动、习惯养成、班团队建设促进优生发展。三是以“书香校园”创建工程为载体,以打造特色品牌学校为抓手,扎实开展县“十佳校园”和市校园文化、书香校园建设达标校、示范校的创建与评选工作,努力营造崇尚读书、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全面推进学校文化建设,逐步形成一批教育质量高、办学有特色的品牌学校。

五、建立健全三项工作机制。一是建立教育教学质量一票否决制度和“教育教学质量问责制”。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质量考核(具体考核办法由教研室制定)没有达到优秀等次的学校和校长不能评为年度考核一等奖;对教学质量考核为较差等次的校长,由局党组进行诫勉谈话;对教学质量考核连续两年为较差等次且综合指数平均增幅小于2的,校长降职使用或免职。市初中学业考试、抽测学科标准分或优秀率连续两年位于全市倒数三名之内的相应学科教研员予以调离工作岗位。有两名以上教研员被调离的,教研室主任降职使用或免职。各校要建立相应的教学质量问责机制,县属学校和有三个平行班以上的教师,任教学科成绩低于本校学科平均成绩8分以上的,认定为教学事故;农村小学教师任教学科成绩低于全县同年级学科平均成绩15分以上的,认定为教学事故。对认定为教学事故的教师可采取告诫、扣发10-2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等形式处罚;连续两年认定为教学事故的,予以扣发30-4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高职低聘、调离工作岗位或工作单位等形式的处罚,是学校中层以上领导的,还应免去其相应职务。二是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在学校工作考核体系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权重,建立教育教学质量专项奖励制度,对教学质量考核为优秀、良好等次的校长、教导主任和学科教研员予以奖励。同时,学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与教育教学质量同升降,各校要修订教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加大对教学质量的奖惩力度,拉开收入差距,真正实现优劳优酬,优绩优酬,不断增强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三是完善教学质量保障机制,确保经费优先用于教学工作,资源配置优先保障教学工作。

六、严格执行三项规章制度。一是严格执行常规督查通报制度。严肃考勤纪律,保证教师在校时间(农村及城郊寄宿制学校的校长每周至少住校三天以上,教师每周至少住校两天以上),保证学生五天的正常学习时间。推行教学常规检查通报制度,认真落实教学工作常规。坚持每月对全县中小学教学常规执行情况和校长、教师在校时间进行抽查,每次检查结果及时在县教育网进行通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对学校的绩效考核。二是严格执行教学质量监控制度。定期开展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控,强化质量监控结果的分析和运用,及时矫正教学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促进学校加强教学管理,有效提高教育质量。三是推行教师职务评聘分离制度。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重构质量考核体系,建立和完善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教师职务评聘制度,不断完善教师考核、晋级、晋职、评优评先等激励机制,实行评聘分离,对教学质量监测为较差等次的,实行低聘或待聘,进一步增强教师岗位意识、质量意识和危机意识。

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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