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教育局关于转发《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在农村学校开展校园文化和书香校园建设达标创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遂教基〔2011〕47号
县属学校、各乡镇中小学:
现将《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在农村学校开展校园文化和书香校园建设达标创优工作的通知》(丽教基〔2011〕8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几点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校园文化和书香校园建设达标和示范学校创建工作是“十二五”期间全市中小学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为此,县教育局成立以谢秋鸣局长为组长,党组副书记朱建英和副局长雷永春、林建立、王其孔为副组长,各科室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业务指导与评估工作。各校(包括辅导小学在内)要从本校实际出发,建立相应的组织,确保校园文化和书香校园建设达标创建工作取得良好的实效。
二、重在创建,务求实效。各校(包括辅导小学在内)要以《丽水市农村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考核评估细则(试行)》和《丽水市农村中小学书香校园建设考核评估细则(试行)》为基本依据,抓紧研究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创建活动。同时,各校把“两个创建”活动与教育教学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两个创建”作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载体,镇中心小学(镇中心学校)要切实加强对所属辅导小学的指导和管理,力求“两个创建”工作取得良好的实效。
三、对照标准,按时申报。各校(包括辅导小学在内)要对照两个《评估细则》,认真自查校园文化、书香校园建设工作情况,及时做好查漏补缺工作,认真做好申报工作,并于10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县教育局基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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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一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