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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文件

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实行干部轮岗交流制度的通知

作者:人事科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0-12-21 字体:

遂教人〔2010129

县属学校、各乡镇中小学、中心学校: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增强机关活力,提高办事效率,促进机关勤政、廉政建设,让肯干事的有岗位、能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地位,形成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能上能下、充满活力、激励竞争的科学用人机制,努力创造政令畅、服务优、效率高的发展环境。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国家公务员职位轮换(轮岗)暂行办法》,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制度。

一、轮岗交流的对象:局机关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

二、轮岗交流的方式:在同一职位连续任职5年及以上的干部,原则上通过转任、双向选择和竞争上岗等方式进行轮岗。

三、轮岗交流工作必须在局党组的领导下,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集体决定轮岗交流对象。

四、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必须坚持从有利于工作出发,坚持符合岗位职责要求和拟任职务任职条件,坚持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五、轮岗交流人员的职务任免,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
六、轮岗交流涉及到的干部,在接到轮岗交流通知后,必须尽快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并在3天内到新的工作岗位报到。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适当缩短轮岗交流期限:
(一)需要重点培养的;
(二)已不适合在本岗位工作的;
(三)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的。

年十二月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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