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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教育局关于推荐评选“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的通知

作者:教育工会女工委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0-10-27 字体:

根据丽教工〔201015号《关于推荐评选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县2009—2010年度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推荐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范围:

各级各类学校(单位)的在职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能模范地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和教师职业道德,在思想政治、业务水平、敬业精神等方面成绩显著。

.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青少年思想道德、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3.家庭文明,夫妻恩爱,尊敬老人,教育子女,成员之间平等和睦;关爱他人,助人为乐,邻里之间团结友爱。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1、要严格遵循评选程序。按照评选条件,民主推荐,择优评选。推荐评选工作要在广泛征集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有关会议进行民主推荐;要坚持以事迹为依据,群众公认度高,被推荐的对象既有先进性又有群众基础。评选对象以学校一线女教职工为主。

2、要注重推荐评选的过程。要把推荐评选活动作为发动组织教职工参加事业家庭双创优活动的一个重要过程,使推荐评选活动成为激发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过程。

3、以校为单位各推荐一名候选人,并报送先进个人登记表一式二份,同时上报本单位开展此项工作的书面小结于 11 20 日前报县教育局女工委,县教育局在此基础上通过了解、审核,评出县级先进个人若干名,在2011年“三、八”节予以表彰;同时推荐 2个优秀典型事迹材料报市教育局。

四、有关注意事项:

事业家庭兼顾型表格内所有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均由组织(单位)填写。获奖情况和主要事迹,应经学校支部、工会等有关职能部门审核。主要事迹材料不少于1500字,须用计算机打印在表格内,打印不下可附页

附:“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登记表

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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