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尊老敬老文明学校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遂昌县教育局
关于评选尊老敬老文明学校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遂教退协(2010)第82号
县属学校、各乡镇中小学、中心学校:
为进一步重视老龄事业和推动尊老敬老活动的开展,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遂教(2008)7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继续在全县中小学中评选尊老敬老文明学校和先进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见附件)
二、评选名额:尊老敬老文明学校和先进工作者各8名,其中县城学校和农村学校各4名。
三、评选办法:自下而上,对照评选条件,写好总结和申报材料,经审核和评选后发文表彰。
四、申报时间:10月30日前将总结和申报材料上报县退教协办公室。
附件:1、尊老敬老文明学校评选条件
2、尊老敬老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主题词:教育 尊老敬老 评选 通知
抄送:市教育局,县委宣传部,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老龄委
2010年8月18日
附1:
尊老敬老文明学校评选条件
1、学校重视,关心退教工作落到实处,做到思想上有位置,工作有支持,经费上有安排。确保退离休教职工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的落实,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2、在政治上关心退离休教职工,订阅报刊人手一份。重视退离休教职工中的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重视对师生的尊老敬老教育,把它纳入德育工作内容。关心老教职工的身心健康,按规定组织体检。春节、老人节等节日能组织开展“访老”活动,并倾听老同志的意见和要求。
4、单位退教协分会活动经常,氛围深厚,活动参加率在80%以上(家住外县、生病的会员不计在内)。县城分会全年活动不少于5次,农村分会不少于3次,活动经费有一定的保障。
5、对退离休教职工态度热情,团结和谐氛围好。学校召开教代会等重大事项,应有退离休教职工代表参加。
附2:
尊老敬老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1、尊老敬老思想意识强,对退离休教职工有感情,态度好。
2、主动关心退离休教职工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关心他们的退离休生活。
3、热心为退离休教职工服务,工作踏实、肯干,积极支持、指导退教协开展各项文体活动。
4、想方设法沟通、协调学校各职能部门和校退协的关系,从关爱老同志的角度大开方便之门,关系融洽。
5、爱岗敬业,思想品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