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评选“环保小卫士”等先进个人的通知
遂教基〔2010〕58号
县属学校、各乡镇中小学:
为进一步激发全县中小学生参加“点滴改变,创造精彩”、“微笑遂昌,洁净乡村”和“六城联创”活动的积极性,不断推进“十佳校园”和行为规范达标示范性学校创建工作,不断促进学生良好行为行惯的养成。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中小学生中,开展“环保小卫士”、“洁净乡村小能手”、“护绿小使者”、“文明小使者”、“ 阳光少年之星”等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县中小学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集体,行为习惯好,是行为规范达标生。
2、在“点滴改变,创造精彩”主题生态环保宣传教育活动和“洁净乡村”行动中表现突出。
3、在“节约一滴水、节约一粒米、节约一张纸、节约一度电”节能“四个一”活动中表现突出,积极倡导低碳生活。
4、在“微笑遂昌,阳光少年”主题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在礼仪、礼节、礼貌、敬人、自律、诚实守信等方面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评选办法
1、推荐名额:评选“环保小卫士”、“ 洁净乡村小能手”、“护绿小使者”、“文明小使者”、“ 阳光少年之星”各100名,各校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一。
2、推荐程序:在广大中小学生广泛参与的基础上,经过自下而上,层层选拔,择优推荐。
四、评选要求
1、提高认识。各校要充分认识到开展“环保小卫士”、“ 洁净乡村小能手”、“护绿小使者”、“文明小使者”、“ 阳光少年之星”等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是创建“十佳校园”和行为规范达标示范性学校,促进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养成的一个重要载体。
2、规范程序。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推荐人选名单上报前必须公示5天以上,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增加评选工作的透明度。
3、认真填写。“环保小卫士”、“ 洁净乡村小能手”、“护绿小使者”、“文明小使者”、“ 阳光少年之星”的推荐用表统一采用《遂昌县中小学“点滴改变,创造精彩”主题教育活动先进个人推荐表》;《推荐表》统一用A4纸打印。
4、按时上报。各校于6月25日前,将《遂昌县中小学“点滴改变,创造精彩”主题教育活动先进个人推荐表》、《遂昌县中小学“点滴改变,创造精彩”主题教育活动先进个人推荐人选汇总表》报县教育局基教科,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同时,将《推荐人选汇总表》以EXCEL电子表格形式发送到:lgx8122574@126.com。
附件:
1、遂昌县中小学“点滴改变,创造精彩”主题教育活动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遂昌县中小学“点滴改变,创造精彩”主题教育活动先进个人推荐表
3、遂昌县中小学“点滴改变,创造精彩”主题教育活动先进个人推荐人选汇总表
二○一○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