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09学年度市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遂教基〔2010〕32号
县属学校、各乡镇中小学:
根据《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9学年度市级和市本级“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丽教基〔2010〕39号)的精神,结合我县的实际,现将2009学年度市、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对象为本县中学段的在校学生和班集体;县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对象为本县中小学的在校学生。
二、推荐名额
市、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推荐名额,详见附件一,各校要严格按照分配名额推荐,不得超额推荐。
三、评选要求
1、掌握标准。“三好学生”要注重学生的德、智、体全面发展,不能单纯以学生的学业成绩作为评选标准;优秀学生干部要注重其对集体工作的态度和工作实绩;先进班集体要注重班级的整体素质、精神风貌和模范作用。
2、规范程序。推荐工作要坚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推荐名单上报前必须公示五天以上,把推荐评选过程作为对学生进行教育和激励的过程。
3、认真填写。“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登记表及事迹介绍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
4、按时上报。各校于4月20日前,将市级“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登记表(包括事迹介绍材料)一式两份,县级“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的登记表一式一份,“汇总表”一式一份报送县教育局基教科。同时将“汇总表”统一用EXCEL格式发至lgx8122574@126.com,逾期作自动放弃。
点击下载:工作用表
二○一○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