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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文件

遂昌县教育局关于潘文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作者:人事科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0-02-08 字体:

遂教人〔2010〕3号

县属学校、各乡镇中小学、中心学校、中心成技校:

经研究决定:

潘文华同志任民族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大柘初中校长职务;

傅代根同志任民族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石练初中副校长(主持工作)职务;

潘伟斌同志任民族中学代副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遂昌三中高中部政教主任职务;

蓝小根同志任民族中学代副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遂昌二中总务主任职务;

毛承富同志任金竹镇中心小学校长,免去其金竹镇中心学校校长职务;

吴德明同志任黄沙腰镇中心小学校长,免去其黄沙腰镇中心学校校长职务;

徐新华同志任湖山乡中心小学代副校长(主持工作、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湖山乡中心学校代副校长职务;

罗来强同志任湖山乡中心小学副校长,免去其湖山乡中心学校副校长职务;

雷松根同志任黄沙腰镇中心小学代副校长,免去其大柘镇中心小学代副校长职务;

免去应春轩同志湖山乡中心学校校长职务;

免去范立明同志王村口初中校长职务;

免去张周松同志大柘初中副校长职务;

免去吴坚宏同志大柘初中副校长职务;

免去吴向东同志金竹镇中心学校副校长职务;

免去朱永寿同志湖山乡中心学校副校长职务;

免去徐雄镇同志黄沙腰镇中心学校副校长职务。

上述同志的职务任免时间自2010年2月2日起执行。                        

二○一○年二月八日

主题词: 教育 人事 任免 决定

抄送:丽水市教育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办,县政府办。

遂昌县教育局人事科 2010年2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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