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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文件

遂昌县教育局关于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jjk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09-12-25 字体:

遂教基〔2009122

县属学校、各乡镇中小学

现将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0923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各校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开展一次学校安全工作的反思活动,深刻反思、吸取教训,切实提高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认识,切实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

各校要从教育、管理、制度、技术、处罚等多方面认真、全面的思考,进一步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将安全工作的各项职责层层分解,落实到人。每一个班主任、任课教师都要担负起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责任。

二、全面排查,及时整改

各校要立即行动,迅速组织对楼道、楼梯设备、设施的专项检查,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已经损坏的照明设备要立即更换,彻底清除楼梯间的堆积物,整修已损坏的台阶。楼梯标识标线不清的,必须重新画上清晰美观的标识标线。上下楼通道数量和楼梯宽度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学生人数需要的,要上报校舍办增加和建设新的通道。

各校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全面排摸的基础上,专题研究、部署防止楼梯间拥挤伤亡事故的工作,制定放学、上操楼梯间安全制度,制定预防楼梯间拥挤伤亡事故的工作预案和停电应急预案。要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学生应对突发事件的实际能力,避免拥挤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管理,强化演练

各校必须做到凡是有学生在学校,就要有老师管理和保护,要切实落实校领导、教师的带班、值班值勤制度。学生晚自习期间,必须有教师值班,出现停电或楼梯间照明设施损坏时,要及时开启应急照明设备,同时学校领导与值班教师要立即到现场疏导。

各校要认真分析本校的具体情况,学校要尽量将大班额、低年级学生安排在底楼或较低楼层。在出操、集合、放学、集会疏散等上下楼梯的活动中,要有统一具体的安全要求,要从学生实际出发,适当错开时间,分年级、分班级逐次下楼,并安排教职工在楼梯间负责维持秩序、管理学生,做到每一楼层的楼梯间等事故易发部位都有教师负责疏导、保护和管理学生。

各校要结合发生在学校的楼梯间拥挤事故和冬季安全工作特点,对学生专门开展一次针对防止拥挤事故发生和消防知识安全及火灾自救知识安全专题教育。使学生树立相互礼让、遵守秩序的良好行为习惯,不在楼梯间打闹,不开导致同学紧张的玩笑;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请各校于2010111日前将落实的情况报告上交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附: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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