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学校特色发展规划”评选活动的通知
遂教基[2009]98号
县属学校、各乡镇中小学: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文化建设,强化“特色立校、特色强校”的理念,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校自主发展,创建品牌学校,根据《遂昌县教育局关于要求编制“学校特色发展规划”的通知》(遂教基〔2008〕29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学校特色发展规划”编制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学校特色发展规划” 评选活动,促进“学校特色发展规划” 编制工作,并通过规划的编制,强化学校管理,丰富学校内涵,突出学校个性,提升学校品位,逐步形成我县学校特色“一校一品”的格局。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县教育局成立“学校特色发展规划”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谢秋鸣
副组长:朱建英、雷永春、林建立、王其孔
组员:吴立忠、雷土松、李红桥、严永强、肖缙超、姜良年、朱沛增、何文元、管建新、李旭东、余根良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雷土松任办公室主任。要求各校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
三、评选时间
2009年11月1日至12月30日。
四、注意事项
1、各校要高度重视“学校特色发展规划” 编制的评选活动,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广大师生充分认识到开展“学校特色发展规划” 编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引导广大师生共同参与学校特色建设,使规划能凝聚全校师生的智慧和力量,从而让特色发展目标内化为师生行动的动力。
2、各校要立足于本校的办学实践,确立突显稳定性、独特性、示范性于一体的学校特色发展目标。特色不明显的学校,要通过几年的努力基本形成自己的单项性特色学校;已有单项特色的学校,要在单项性特色项目的基础上形成较为鲜明的学校特色;对于办学历史较长、传统特色明显的学校,要在具有鲜明学校特色的基础上努力创建学校办学特色,为打造品牌学校奠定良好的基础。
3、各校编制的“学校特色发展规划” 既要有理论基础,又要有可行的操作方法,既要根据学校实际,又要有前瞻性。一要有先进的办学理念和教育思想支撑;二要有独特的、师生共同认同的发展目标;三要有建立一支具有专门特长、育德能力强能发展特色项目教师队伍的具体举措;四要有完善相应的教育教学设施、环境和学校文化的保障措施;五要有师生广泛参与并能培养一批个性特长学生的途径方法;六要有反映学校特色的预期成果形式。
4、申报单项性特色项目的学校,该特色项目(德、体、艺、科和学科等方面)的学生参与面应达到50%以上,并力争在两年内在该领域取得显著成绩,学生参与面达80%以上,得到社会公认。
5、各校要及时完善“学校特色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积极参加评选活动。教育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校编制的“学校特色发展规划” 进行论证、评选,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并根据各校“学校特色发展规划”的编制情况在项目执行资金上给予一定的奖励。
6、各校将编制的“学校特色发展规划”和项目申报表一式五份于11月30日前交我局基教科,并将电子文本发至:lts666773@126.com (各校的 “学校特色发展规划” 将统一挂在教育网“学校特色发展规划”专栏),联系电话:8132577。
二○○九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1:
遂昌县教育局“学校特色发展规划”项目申报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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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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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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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现状 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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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 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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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对策 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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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 步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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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 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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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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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 育局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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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学校现状分析,在分析学校现有规模、设施设备和传统办学优势的基础上,对学校校长、教师、学生和家长及社区对“学校特色发展规划”项目实施的有关积极因素和可能存在的障碍作出全面分析。
2、规划目标,要明确学校规划实施最终要实现的是特色项目、学校特色、还是特色学校,同时对有关验评指标的达成目标作出详细表述,对“学校特色发展规划”在促进学校发展、学生成长、教师提高等方面有何具体反映。
3.主要对策措施:包括组织保障、经费保障、制度保障、师资保障等,还有学校在第一课堂、第二课堂和第三课堂(环境)中如何促进特色创建的有关保障等。
4.实施步骤,要求总体接轨县教育局的行动步骤,并分学期确定推进计划。
5.预期成果:指学校准备用哪些文字、音像、图片等来反映“学校特色发展规划”实施的成果。
6.学校意见:指学校教师集体研究或教代会决议等。
7.其它:各校“学校特色发展规划”项目的申请,均需填报“学校特色发展规划”项目申报表一式五份,于2009年11月30日之前报县教育局(联系科室:基础教育科)。“学校特色发展规划”申报坚持一次申报,分步实施。
二○○九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