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县中小学体育艺术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小学办学行为督查的通知》(浙教办督[2008]167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批中小学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示范区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体[2009]88号)精神,县教育局决定于2009年12月在全县开展办学行为和体育艺术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的重点内容
1、学校课程开设情况,活动课程及作息时间安排;
2、学生广播操、眼保健操的规范;
3、每天体育锻炼不少于一小时的落实情况;
4、学校体育艺术特色项目开展情况;
5、学生音体美技能的抽测(展示)。
二、督导检查的形式
1、以学校教育督导责任区组织督学分片开展督导检查。
2、督导检查组通过看现场展示、开座谈会、查资料、问卷调查、学生技能抽测等方法开展督导检查。
3、学校应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迎接督导检查。
三、督导检查的时间安排:12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九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