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组织中小学生开展“我爱我的祖国”演讲比赛的通知
遂教基〔2009〕80号
县属学校、各乡镇中小学: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办公室、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出版联合集团办公室关于组织中小学生开展“我爱我的祖国”演讲比赛的通知》(浙教办秘〔2009〕98号)精神,现将我县组织中小学生开展“我爱我的祖国”演讲比赛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我爱我的祖国
二、活动目的:
通过比赛,讴歌新中国60年来所取得的辉煌成就,讲述家乡的巨大变化,对广大中小学生进行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进一步激发他们的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培养他们与伟大祖国同呼吸、共命运的爱国热情,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增强报效祖国、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励他们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学习。
三、参加对象:
小学组:小学3——5年级学生;中学组:初中一、二年级学生。
四、活动安排:
1、2009年9月—10月,小学以乡镇为单位、初中以校为单位组织开展“我爱我的祖国”演讲比赛,在此基础上,各校推荐一名最优秀的学生参加县教育局组织的初赛。参赛学生姓名、性别、年级、年龄、演讲的题目和书面稿于10月30日前发至lgx8122574@126.com。
2、2009年11月6日下午13:30在新世纪实验学校进行初赛,选拔出参加市复赛的选手。本次初赛活动由县新华书店承办。
3、2009年11月—12月中旬,参加市复赛和省决赛。
五、活动要求:
1、各校在指导广大中小学生阅读读书活动读本《我爱我的祖国》的基础上,引导他们结合亲身感受,通过讴歌伟大祖国取得的辉煌成就,讲述我县和家乡发生的巨大变化,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
2、演讲内容要求紧扣主题,贴近中小学生生活,生动感人。
3、演讲要求普通话标准,仪态端庄大方。可以配多媒体图片和音乐,但不会因此加分。
4、演讲时间控制在6分钟以内。
二○○九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