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爱心营养餐有关事项的通知
2009年秋季开始,学校每周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原则上按原人数进行网上申报)免费提供5餐荤素搭配、营养合理的营养餐,补助标准为每学期175元。一般寄宿学生,由县财政补助25元/人.学期。营养餐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根据享受人数和应资助金额足额安排。
爱心营养餐实施要求:
1、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各校要成立“爱心营养餐”工作实施领导小组和由教师、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的监督小组,落实专人负责学校营养餐的工作。每学期开学第一周组织人员进行摸底申报,符合条件免费享受营养餐的寄宿生填写《遂昌县中小学爱心营养餐申报表》(见附件1),第二周对享受营养餐的名单进行公示(7天),并根据上级要求完成网上申报;开学一个月内将一般寄宿生享受营养餐的名单上报教育局;学校开学两周内确保寄宿学生能及时吃上营养餐。
2、健全制度,强化管理。学校将爱心营养餐、学生包餐及教师用餐分开烹制,确保“爱心营养餐券”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监督小组每月对营养餐工作进行二次抽查,填写《爱心营养餐抽查登记表》(见附件2);各校要建立营养餐申报表、就餐学生名册、每周菜谱(见附件3)和检查登记表等档案。教育局将加大考核督察制度,把免费营养餐的开展工作作为学校、校长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免费营养餐开展不力,虚报寄宿生数,克扣、挪用营养餐经费的学校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3、确保安全,严格把关。学校要加强营养餐卫生管理和质量监督。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对食品采购、烹制、炊具消毒、用水等环节的卫生监督管理。建立食品留置监测制度,保证样本资料完整。坚持食堂从业人员体检制度,确保健康安全。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建立食物中毒和疫情、病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做到及时处置,保证学生健康安全和学校稳定。
1、《遂昌县中小学爱心营养餐申报表》
2、《爱心营养餐抽查登记表》
3、《爱心营养餐菜谱》
4、《享受爱心营养餐学生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