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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的通知

作者:jjk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09-08-14 字体:

遂教基〔200968

县属学校、各乡镇中小学:

今年9月是第六个“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根据《教育部、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共青团中央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的通知》(教基一函〔20097号)精神,现将我县2009年“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祖国发展我成长

二、活动目的

让广大中小学生了解新中国建立的艰辛历程和祖国建设取得的伟大成就,理解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走社会主义道路是历史的必然选择,增强对伟大祖国、党和人民的热爱,进一步把爱国情感化为具体行动,立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出贡献。

三、活动内容:

活动分为“了解新中国建立历程”、“感受祖国变化”、“我为祖国服务”三个部分。

1、“了解新中国建立历程”:一是各校要认真组织师生收看讲述新中国建立历程的专题片《走进新中国(暂定名)》。中国教育电视台、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卫星平台播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校也可以在教育部门户网站(www.moe.gov.cn)和中国校外教育网(www.xwjy.org)下载或在线观看。二是各校要积极组织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五老”人员,到学校宣讲革命历史和光荣传统。三是各校组织中小学生收集、整理家乡为建立新中国作出贡献的英烈故事,并在校内外进行宣讲。

2、“感受祖国变化”:一是充分利用反映新中国建设伟大成就的《形势教育大课堂》系列专题片、教育部与新华社制作的新中国60年成就宣传图片、中宣部时事报告杂志社编辑的《共和国成长的故事》读本等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二是组织学生实地参观、考察、调研,感受家乡、祖国的发展变化。三是以作文、书画、摄影、摄像等形式描绘祖国、家乡建设成就。

3、“我为祖国服务”:在了解新中国建立历程和感受建设成就的基础上,组织中小学生本着就近就便安全的原则积极开展体验劳动、公益活动、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学生服务家乡、服务社会。指导学生撰写活动体会或社会实践报告。

四、活动要求

1、各校要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作为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手段,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的一个有力抓手,与课堂教学、教育活动结合起来,统筹规划,长远考虑,贯穿到日常教育教学中,形成制度,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抓好。

2、各校根据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在新学期开学典礼中正式启动“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合理科学地安排好具有学校特色的“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开展活动时要以学生和团员、少先队员为主体,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动真情,求实效。

3、各校要积极参加“我爱我的祖国”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和第六个“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成果展评活动,及时将学生的优秀作品及时邮寄或上传到中国校外教育网参加展评,具体展评办法已公布在中国校外教育网上(www.xwjy.org/tresearch/index.jsp)。同时,各校于1010日前将“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安排与小结书面报我局基础教育科。

二○○九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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