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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文件

遂昌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暑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jjk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09-07-18 字体:

遂教基[2009]65号

县属学校、各乡镇中小学:

七月份以来,我县因溺水、交通事故已造成2名学生意外身亡。为切实做好暑期安全教育,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县委葛学斌书记的重要批示,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暑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希认真执行。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各校要充分认识做好中小学生暑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保障学生生命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认真落实安全工作职责,全面加强安全教育与管理,克服工作中的畏难情绪,消除假期安全工作难有作为的思想,积极应对,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溺水和交通事故已经成为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头号杀手”。这些事故大多发生在校外,发生在假期,发生在脱离学校老师管理和家长监护的时段。各校要根据假期安全工作的这一特殊性以预防溺水和交通事故为重点,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近期,天气炎热,极易发生溺水事故,各校务必对《告家长安全书》发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没有落实到位的要立即补发到位;要通过家访、给家长发送手机短信、电话联系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预防溺水的知识,指导家长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安排好孩子的暑期学习生活,承担起安全监管责任,确保孩子的生命安全要明确要求学生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到江河湖海、溪流、水塘边戏水,不到没有安全保障的地方游玩;特别重视外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另外,各校要通过各种有效形式,要求学生注意旅途安全,不乘坐非法营运、超员、无牌无证车(船),不搭乘无安全保障的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农用车、拖拉机;乘坐客车时,不携带任何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未满12周岁学生不骑自行车,中小学生不偷骑机动车;乘车、骑车或步行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三、广泛发动,进一步健全全社会参与的安全防控体系。

各校要积极发动全社会共同做好中小学生暑期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一是要切实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村(社区)两委会和有关部门的联系,建立起多部门参与、各负其责的防范学生暑期安全事故的工作机制;二是要建议当地水管部门在库区、危险区域,设立警示标志,安装防护设施;三是要组织和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要结合实施春泥计划,充分发挥“五老”人员的作用,形成立体式的假期学生安全防控体系,避免此类悲剧的再次发生。

二○○九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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