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21年符合交流条件教师名单的通知
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
根据《遂昌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实施意见》(遂教发〔2014〕67号)精神,请各校按照《实施意见》中五类“交流对象”的规定,认真做好2021年符合交流条件教师的摸底工作,并于6月30日前将《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摸底调查汇总表》纸质材料报送县教育局人事科,同时将《汇总表》电子文档通过钉钉发送至雷土松老师。
另,有申请调动的教师(含要求调出遂昌的教师)请于6月30日前以学校为单位将《遂昌县教育系统教职工调动申请表》纸质材料报送县教育局人事科,同时,请学校将《遂昌县教育系统教职工调动信息汇总表》电子稿通过钉钉发送至雷土松老师。逾期本年度将不再受理。
附件:1.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摸底调查汇总表
2.遂昌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实施意见
3.遂昌县教育系统教职工调动申请表
附件1-3下载:202106011712361668.rar
遂昌县教育局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