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爱眼日”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遂教发〔2021〕54号
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近视问题的重要指示,深化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教育系统2021年全国“爱眼日”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23号),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县教育系统2021年全国“爱眼日”宣传教育工作,并组织全县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案例评选和策论文章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爱眼日”宣传教育
各校要对照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认真总结本校2021年全国“爱眼日”宣传教育工作和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于2021年6月1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材料至县教育局教育科。
二、近视防控工作案例评选
1.对象:全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一校(园)一案,案例撰写人不超过3人。
2.形式:案例可以图文表述,可以视频展现;可以活动设计,可以情景叙述;形式多样,自由灵活。字数一般不超2000字,视频时长不超5分钟。
3.数量:全县每个学校(幼儿园)报1个工作案例。县教育局将推选出优秀工作案例(覆盖不同学段)送市级联评。
4.评选:根据报送数量和质量,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精选优秀案例推荐到遂昌教育微信公众号、遂昌电视台等媒体杂志宣传。
5.报送:各校填报《工作案例汇总表》(附件1)后,与工作案例一并打包,于2021年6月11日之前通过钉钉发送至县教育局教育科尹志浩老师。
三、近视防控策论文章评选
1.对象: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班主班、普通教职工、中层干部、教科研人员、校长。
2.数量: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报送1-3篇策论文章(统筹兼顾不同对象)送县级联评。
3.内容:根据《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浙江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结合各地各校实际,谈体会感想,找差距短板,明思路对策。要求措施全面,结构完整,条理清晰,行文流畅,针对性强,具有可操作性。字数控制在2500字以内。
4.评选:根据报送数量和质量,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精选优秀策论文章推荐到遂昌教育微信公众号、遂昌电视台等媒体杂志宣传。
5.报送: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填报《策论文章汇总表》(附件2)后,与策论文章一并打包,于2021年6月25日之前通过钉钉发送至县教育局教育科尹志浩老师。
附件:
1.工作案例汇总表
2.策论文章汇总表
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教育系统2021年全国“爱眼日”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4.浙江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的意见
5.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通知
遂昌县教育局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