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人才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
局直属单位,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成技校:
现将《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人才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 发放对象
2019年12月12日之前取得人才津贴申领资格,在职在聘且享受人才津贴未满五年的高层次人才。
二、 发放标准
对企事业单位在职在聘高层次人才发放人才津贴,每人每年标准为:A类12万元,B类6万元,C类3.6万元,D类2.4万元(“绿谷精英550引才计划”人才除外),E类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和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才1.2万元,F类中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高级技师和取得全日制硕士学位的研究生0.6万元,享受5年。在享受人才津贴期间,人才类别发生变化的,自次年起享受相应标准。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省级课题或获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及以上奖励(前三位完成人)的专业技术人才,按D类人才标准给予发放每年2.4万元,享受5年;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省级课题或获得市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前三位完成人)的专业技术人才,按E类人才标准给予发放每年1.2万元,享受5年。在三年培养期内的企业精英人才,可享受每年0.6万元人才津贴。
县委人才办按在职在聘人才数(专业需与岗位相匹配),将所需津贴拨付县级主管部门,由县级主管部门对津贴享受对象进行绩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发放当年津贴。
三、申请材料
(1)《遂昌县人才津贴申请表》(个人填写,单位审核);
(2)人才类别证明(如职称证书、高级技师证书)材料复印件(个人提供,单位审核签字并盖章);
(3)2020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考核不合格的不能享受人才津贴);
(4))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个人可在“浙里办”APP 下载,具体流程见附件4)
(5)以上材料一式两份,所有复印材料均需审核人签字,学校盖章。
四、申请期限
各学校(单位)将《人才津贴汇总表》(盖章的纸质和电子稿)及教师申请材料(纸质)于2021年3月29日上午下班前报教育局人事科雷巧菁老师处。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五、公示
各校要对本校申报人员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再上报。
附件1:《人才新政实施细则》(十)人才津贴
附件2:遂昌县人才津贴申请表
附件3:人才津贴汇总表
附件4:参保证明自助开具说明
附件5:《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人才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
附件1-5点击下载处202103231128334136.rar
遂昌县教育局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