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下发2009年“惠民班”实施办法的通知
遂教发[2009]51号
县属学校、各乡镇中小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不让一个孩子因贫困而辍学,让所有孩子念上书、念好书”的要求,切实解决我县贫困家庭和低收入农户子女的上学问题,帮助品学兼优的贫困学子实现上学成才的愿望,经研究,决定于2009年秋季继续在遂昌三中和大柘中学举办“惠民班”。特制定本实施办法,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成立组织
教育局成立由谢秋鸣任组长,朱建英、雷永春、林建立、王其孔任副组长,雷土松、吴立忠、陈振兴、李红桥、管建新、肖缙超、李旭东、余根良任成员的“惠民班”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科,雷土松任办公室主任。
“惠民班”承办学校和生源学校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负责做好招生宣传、调查摸底、审核推荐和招收录取工作。
二、招生办法
(一)招生范围和人数
1、遂昌三中面向妙高镇、云峰镇、安口乡、三仁乡、濂竹乡、北界镇、新路湾镇、应村乡、高坪乡招收50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大柘中学面向大柘镇、石练镇、金竹镇、王村口镇、黄沙腰镇、湖山乡、龙洋乡、焦滩乡、蔡源乡、柘岱口乡、西畈乡招收50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招生对象与条件
1、户籍在本县的库区困难家庭和低收入农户(以浙江省扶贫管理信息库数据为准)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学生家人遵守乡规民约,勤劳俭朴,知理守法。
(三)招收录取办法
1、各校以浙江省扶贫管理信息库数据为基础(扶贫管理信息库11-14岁学龄儿童名册已挂在教育网内部资料基教科栏)。根据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由家长如实填写申请推荐表(附件1)。
2、申请推荐表须经所在行政村签署意见并盖章,由乡镇民政办审核确认。
3、各乡(镇)中心小学根据学生的申请情况,做好申请学生的核查和推荐工作,并按“贫中选贫、优中选优”的原则排出推荐次序,推荐名单(附件2)在校内公示三个工作日后,报相应承办学校。
4、承办学校对推荐材料审核后,根据推荐次序,从高到低确定预录取名单(附件3),并将预录取名单报县教育局“惠民班”管理领导小组审定。
5、经县教育局“惠民班”管理领导小组审定,确定录取名单,各承办学校根据录取名单寄发“惠民班”入学通知书。
(四)学生管理
1、“惠民班”学生实行单独组班教学,学校配备责任心、事业心强和班级管理经验丰富的老师担任班主任。
2、实行半封闭式管理。学校制定严格的作息安排,科学安排学生的学习生活,定期组织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3、学校专门聘请校外辅导员或志愿者参与“惠民班”的教育教学活动。所有“惠民班”学生接受“爱心迭加”的关爱,既有德育导师制中教师结对的关爱,又有其他优秀学生的并肩结对的关爱。
三、资助办法
“惠民班”学生在初中学习期间,除免杂费、课本费和柴火费外,免交住宿费、保险费,免费提供在校期间的生活必需品;享受学校统一安排的营养餐和每月100元生活费补助;对“惠民班”学生县财政拔专款设立“惠民奖学金”,15%品学兼优者每年可获得500元的“惠民奖学金”。
四、工作安排
1、6月25日前,生源学校负责“惠民班”招生宣传工作,安排自愿申请就读“惠民班”的学生填写申请推荐表。
2、6月30日前,生源学校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推荐次序,并在公示后将申请推荐表和推荐名单报相应承办学校。
3、7月5日前,承办学校确定预录取名单,并将预录取名单报县教育局“惠民班”管理领导小组审定。
4、7月10日前,承办学校根据县教育局“惠民班”管理领导小组的审定结果,寄发入学通知书。
5、7月31日前,承办学校根据“惠民班”的办班要求,完成校舍修缮、设施改造和设备添置等工作。
6、9月1日,承办学校举行“惠民班”开班仪式。
五、经费管理
县教育结算中心按县财政拨付的“惠民班”学生补助经费全额划拨给承办学校,学生所在学校负责发放,并建好发放清单,做到专款专用。
附件 1、“惠民班”学生申请推荐表
3、()学校“惠民班”预录取名单
二○○九年六月二日
附件1
“惠民班”学生申请推荐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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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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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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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一寸近照) | |||||||||||||
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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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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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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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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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情况 |
姓名 |
关系 |
从事的主要工作 |
家庭年收入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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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村(居委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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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 日(盖章) | ||||||||||||||||||
乡镇民政办审核意见 |
2009年6月 日(盖章) | ||||||||||||||||||
以上内容请学生家长填写或办妥 | |||||||||||||||||||
在校表现 |
学科成绩 |
五上 |
五下 |
六上 |
六下 | ||||||||||||||
语文 |
数学 |
科学 |
语文 |
数学 |
科学 |
语文 |
数学 |
科学 |
语文 |
数学 |
科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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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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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趣 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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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德评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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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中心小学意见 |
被推荐人校内排位情况:
2009年6月30日(盖章) | ||||||||||||||||||
承办学 校意见 |
2009年7月5日(盖章) | ||||||||||||||||||
县教育局“惠民班”管理领导小组审定 |
2009年7月10日(盖章) | ||||||||||||||||||
注:①获奖情况填写最好的一项;②该表由乡镇中心小学负责上报,承办“惠民班”的学校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