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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文件

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开展校园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教育活动工作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0-06-10 字体: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中心幼儿园,各中心成技校:

随着网络和通信科技迅速发展,电信网络诈骗应运而生,电信网络诈骗手段不断升级翻新,不少人员上当受骗。仅今年1-5月,丽水市立案1161起,同比上升9.63%,损失同比上升9.57%。据上级打击治理通讯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统计,近年来,我省连续发生多起针对师生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为全面提升广大师生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安全意识,按照省、市、县打击治理通讯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的要求,县教育局将持续在全县学校广泛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活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针对在校学生诈骗案件分析 

由于学校放寒假和疫情原因,学生长期在家,有大量接触手机及网络的机会,所以在校学生在网上被诈骗案例大幅度提高。主要涉及以下几种诈骗类型: 

  1.冒充好友诈骗。案例:王某收到同学李某的QQ信息,称因自己微信转账额度受限,让王某帮忙通过微信转账800元给另一好友,并发了一张已转账800元到王某银行卡的截图和一张支付码,于是王某用微信扫描对方提供的支付码后转帐800元,后王某银行卡没有收到汇款信息与张某电话联系,才知张某QQ被盗,自己被冒充者诈骗。警方提醒,收到好友转账要求,一定要先进行电话核实身份。 

  2.买卖游戏帐号和装备诈骗。案例:李某在游戏平台看到出卖游戏装备的广告,与其联系,对方要求通过平台外交易。李某通过微信向对方支付500元购买装备,李某获得帐号密码登陆后发现该帐号被对方回收,自己也被拉黑。警方提醒:凡是买卖游戏装备私下交易的都是诈骗。 

  3.网上兼职刷单诈骗。案例:樊某看到网上兼职信息,联系对方后从事刷单业务。在京东商场将指定商品纳入购物车,然后将货款5600元打到对方指定帐号,后一直没有收到归还本金和佣金。警方提醒:凡是网上兼职刷单刷信誉的都是诈骗。 

  4.高额返利诈骗。案例:江某在QQ群里看到消息,转账100元可以返还1000元。江某添加对方好友并用父母的手机分别转账10次共11万多元,直到被母亲发现制止。警方提醒:所谓高额返利都是诈骗。 

  5.网上购物诈骗。案例:朱某在快手上看到出售“鬼火”摩托车的广告,与其联系并支付了定金650元,后被对方拉黑。警方提醒:网上购物请在正规网站交易。 

  近期还发生新情况新事件:以创业为名在群里收购手机号。最近某学生群,一个手机号码收购价45元,由学生自行邮寄给犯罪分子。通过身份证对比,发现31名学生通过移动电子渠道开卡和贩卡行为,现已全部报关停。售卖实名制手机卡行为,属于违反国家规定的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如果手机卡被用于网络诈骗,将构成共同犯罪,承担刑事责任;自己也将被列入个人征信名单,对自己今后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警方提醒:手机号不能进行买卖交易。 

  二、工作举措 

  1.开设“丽水市校园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教育”专栏。为更好更便捷地使师生学习掌握网络防骗识骗知识要领,6月,市教育局联合中国教育学会将在丽水校园“安全教育平台”上,开设“丽水市校园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教育”专栏,布置学生及时完成防骗识骗知识普及和相关的家庭作业,要求教师的授课率达100%。同时鼓励教师开设防骗识骗宣传教育公开课,增强师生防骗意识,提高师生防骗识骗能力。 

2.以案警示,加强学生群体宣传教育针对性、有效性。针对在校学生容易在网上被诈骗的特点,各校要以上述6类型在校生诈骗案件为主要内容,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提高教育有效性,要联合各校法制副校长点单式预约授课,线上线下互动,强化警校合作,普及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知识,帮助师生和家长共同树立防范意识。在增强广大师生防欺诈能力的基础上,通过“小手牵大手”辐射社会其他人群提升识骗防骗能力。

3.开展“6.29”全国反欺诈集中宣传日活动。“6.29”是全国反欺诈集中宣传日,要结合日常宣防工作适时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普法教育,可以多渠道邀请金融、通讯等成员单位和家委会家长资源,共同推进教育系统宣防活动阶段性高潮。 

  4.利用开学“第一课”、主题班会、始业教育等载体开展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开学“安全第一课”、主题班会、始业教育等契机,开展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教育,特别是新生、离校开展实习活动的学生、中职生顶岗实习学生等群体,加强防骗识骗知识普及,提高他们的识别能力。同时,将所学到的防盗窃、防抢劫尤其是防电信(网络)诈骗手段典型案例等向其家人亲友进行宣传,真正将防诈骗安全教育落实到每个学校、每个老师、每个学生、每个家长。

5.推进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常态化宣防工作。按照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要求,在属地反诈部门的指导下,持续开展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教育进课堂,充分利用校园LED电子屏、手抄报黑板报、家委会微信公众号、广播、家校通等载体和平台,开展宣防讲座、致家长一封信、播放宣防视频短片、播放宣防标语、发送提醒短信等,推进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常态化宣防工作。

三、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抓好落实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已经成为当前影响我县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毒瘤”,造成人民群众巨大财产损失。各学校要从创建平安遂昌、平安校园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将防范宣传教育作为日常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抓好落实。

2.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教育、公安部门要协同配合,加强对校园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校园安全防范宣传的难点、热点问题。学校、幼儿园要主动抓好各项校园宣传活动的落实,着力提升广大师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3.总结经验,建立机制。教育、公安部门要认真总结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工作经验,努力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升指导校园开展安全防范宣传教育的水平。学校、幼儿园要立足实际,建立健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重大节日和寒(暑)假前集中开展安全防范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完善安全防范宣传教育活动档案。

    

 

附件:1.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2.“六个一律,十个凡事”宣传资料

          3.防电信网络诈骗顺口溜

 

 

                                                     遂昌县教育局

                                                    2020年6月8日

 

附件1.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丽水市公安局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致家长的一封信

亲爱的家长朋友: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高发,一些群众在经济上蒙受重大损失。为了您的财产安全,市公安局请您认真阅读此信,以增强防范电信诈骗的意识和能力,有效保护您的宝贵财产。同时,希望您将此信的基本内容转告您的家人、亲友、同事和邻居,以此形成坚实的社会防范基础,切实减少群众受害程度,有效遏制此类犯罪

目前,电信诈骗犯罪主要有以下几种作案形式和手段:

1.电话欠费诈骗。犯罪分子冒充通信公司或政府工作人员,并运用技术手段虚拟来电显示号码打给事主,谎称:事主的座机电话欠费,涉及事主的信息已经泄露,事主的身份被用于洗黑钱正被通缉 ”,进而指使事主将款项转到指定账户

2.电话谎称绑架诈骗。犯罪分子打电话谎称事主孩子被绑架,电话中伴有孩子哭叫声音,遂索要大量赎金,并指示事主将赎金汇入指定账户

3.包裹藏毒诈骗。犯罪嫌疑人冒充快递公司人员给被害人打电话, 称被害人收到一个藏有毒品”的包裹,并建议被害人联系当地缉毒大队,然后就冒充公安缉毒人员,以银行账户不安全需要冻结等为借口,要求受害人把账户内存款转到所谓的安全账户实施诈骗

4.电话冒充熟人诈骗。犯罪分子打电话给事主,以猜猜我是谁诱骗事主误认为其是自己外地的朋友,接着犯罪分子以其在途中因车祸需治疗费或因嫖娼 吸毒被抓要交罚款等理由,向事主借钱”,并要求事主向其指定的账户汇款

5.电话退税诈骗。犯罪分子打电话冒充税务人员称对事主购买的住房或汽车予以退还税费,并指挥事主在自动提款机上进行现金转账(名义上是给事主转退税款,其实是将事主现金转走)

6.中奖信息诈骗。犯罪分子编辑短信以公司抽奖 庆典酬宾为由,谎称事主手机号码中奖,称收取奖品税金 邮寄费,要求事主汇款入指定账户

7.伪基站 ”“ 钓鱼网站”诈骗。犯罪嫌疑人通过伪基站设备,发送显示号码为银行客服等号码的短信,要求登陆相关网址进行网银 u盾升级,实则进入预先设置的钓鱼网站,嫌疑人窃取事主银行账号 密码后将钱转走

上述诈骗犯罪的防范要点:接到电话对方讲普通话的陌生人, 特别提高警惕;做到不听不看不信 不汇款 不转账”,尤其不要听信陌生人转接警方或其他咨询电话,更不要轻信所谓的安全账户”,也不要点击可疑网页提供的确认链接

凡遇上述问题,请您高度警惕,一定要中止按照对方要求所做的一切操作,要立即拔打 110 报警,公安机关随时为广大市民提供反诈骗咨询和帮助,确保您不受损害 同时公安机关希望您及时拔打 110 举报犯罪线索,履行公民义务,公安机关将对有价值举报予以奖励

 

 附件2.“六个一律,十个凡事”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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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防电信网络诈骗顺口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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