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印发《遂昌县2020年义务教育段招生办法》的通知
遂教发〔2020〕30号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经遂昌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遂昌县2020年义务教育段招生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遂昌县教育局
2020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遂昌县2020年义务教育段招生办法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基〔2020〕6号)《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丽教基〔2020〕28号)等文件精神,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特制定《遂昌县2020年义务教育段招生办法》。
一、总体目标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构建公开、公平、公正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制度,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招生行为,平稳有序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维护适龄儿童少年合法权益,办好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办人民满意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办学原则。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坚持公办民办学校一视同仁、公平发展、互不享有招生特权,依法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全面深化义务教育段阳光招生,不断完善招生政策,积极推进公办民办学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
(三)坚持县域统筹原则。结合遂昌县委县政府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创学在遂昌品牌,积极推进,统筹要求,实施遂昌教育提质行动计划,促进城乡教育优质、均衡、科学和谐发展。
三、招生计划
(一)初中:全县计划招生48个班,每班不超过45人,共招生2130人。其中,遂昌县第三中学招生16个班,每班45人;遂昌县民族中学招生14个班,每班45人;遂昌县万向中学招生4个班,每班45人;遂昌县云峰中心学校(初中部)招生4个班,每班45人;遂昌锦绣育才教育集团学校(初中部)招生10个班,每班42人。(详见附件1)
(二)小学:全县计划招生57个班,每班不超过40人,共招生2000人。其中,妙高街道内各小学共招生31个班,招生1165人: 遂昌实验小学教育集团东街校区招生5个班,每班40人; 遂昌县妙高小学招生5个班, 每班40人;遂昌县梅溪小学招生6个班,每班40人;遂昌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后江校区招生6个班,每班35人;遂昌县金岸小学招生4个班, 每班35人;遂昌锦绣育才教育集团学校(小学部)招生5个班,每班35人;遂昌县特殊教育学校招生2个班, 每班15人。其他乡镇(街道)小学根据当地六周岁儿童人数,全额招收,当招生人数未超过35人时,必须按一个班级编班。(详见附件2)
四、招生办法
(一)初中招生
1.招生对象
(1)遂昌县2020年小学毕业生。
(2)遂昌县户籍回本县就读初中的2020年小学毕业生。
(3)执有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4)相关政策类招生对象。
2.报名安排
民办初中:
(1)6月2日——6月5日,小学毕业生家长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的“遂昌县义务教育段招生报名平台”完成民办初中预报名工作(具体要求和操作流程另见通知)。无法完成网上报名的对象于6月5日到就读小学完成现场报名。
(2)6月5日,政策类招生对象、遂昌县户籍回本县就读对象和持有居住证的外县来遂昌务工的人员子女对象凭相关证明到县教育局二楼会议室完成预报名及材料审核工作;
(3)小学毕业生根据条件可填报遂昌锦绣育才教育集团学校(初中部)或市属民办初中。
公办初中:根据小学毕业学校对口初中就读原则,由各小学网上报名至对口初中学校。
3.录取安排
(1)民办初中录取
① 第一批:6月11日,政策类对象录取;遂昌锦绣育才教
育集团学校(小学部)毕业生根据家长意愿按九年一贯制直升政策录取。
② 第二批:6月12日,志愿类对象录取。
当报名人数未超过剩余学额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额数时,符合条件的对象按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当所有志愿报名对象均已录取,学校仍未招足的计划,转为补招计划。民办学校在审批地招不足的,可由市教育局统筹后,在丽水市内的其他县(市、区)补招。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可以参加对应的公办学校招生。
(2)公办初中录取
①第一批:6月17日,政策类对象录取;对口小学毕业生录取。
②第二批:6月23日,遂昌县户籍回本县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执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录取。根据教育资源分布和剩余学位空缺情况,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应的公办学校入学。
(二)小学招生
1.招生对象
(1)入学年龄
新生入学年龄:满6周岁(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和上一学年申请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虽年满6周岁但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儿童,须持有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向户籍所在地学校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并报县教育局备案。各小学不得招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2)民办小学在审批地范围内招收符合条件并有意向就读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
(3)公办小学招生根据属地管理和就近入学原则,按“招生计划表”中的学区范围招收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
2.报名安排
(1)第一阶段报名
① 6月15日——6月17日,家长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的“遂昌县义务教育段招生报名平台”完成民办小学预报名工作。(每位适龄儿童根据符合的条件可填报锦绣育才教育集团学校(小学部)或市属民办小学(具体要求和操作流程另见通知)。无法完成网上报名的对象于6月17日到梅溪小学体艺楼一楼完成现场报名。
② 6月17日,政策类招生对象凭相关证明到梅溪小学体艺楼一楼完成预报名及材料审核工作。
(2)第二阶段报名
6月25日—— 6月26日,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学生家长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的“遂昌县义务教育段招生报名平台”完成妙高街道公办小学报名工作。无法完成网上报名的对象于6月26日到梅溪小学体艺楼一楼完成现场报名。
(3)第三阶段报名
7月20日前其他乡镇(街道)小学完成一年级新生报名工作。
3.报名所需材料
(1)民办小学:户口簿(遂昌县户籍的适龄儿童);户口簿+居住证(外县户籍的适龄儿童)。
(2)妙高街道公办小学
第一类(学区内户籍房产双证类):户口簿、不动产证(或房管处开具的房产证明)。
第二类(学区内户籍单证类):户口簿。
第三类(学区内房产单证类):不动产证(或房管处开具的房产证明)、户口簿(要求就读对象与房产所有者同一户口簿)。
第四类 (学区内经商或外来务工三年以上人员子女):持三年以上营业执照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证明(2017年5月31日前参保,连续三年)、户口簿。
第五类(学区内经商或外来务工一年以上人员子女):一年以上营业执照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证明(2019年5月31日前参保)、户口簿。
第六类(学区内其他外县来遂务工人员子女):居住证、户口簿。
(3)以上所涉及户口和房产登记截止时间:2020年5月31日。
4.录取安排
(1)民办小学录取
① 第一批:6月23日,政策类对象录取。
② 第二批:6月24日,志愿类对象录取。
当报名人数未超过剩余学额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额数时,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按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可以补报参加对应的公办学校招生。
(2)妙高街道公办小学录取
① 第一批:7月7日,政策类和第一类(学区内户籍、房产双证类)录取;
② 第二批:7月9日,第二类(学区内户籍单证)录取。
③ 第三批:7月15日,第三类(学区内房产单证)录取。
④ 第四批:7月17日,第四类至第六类对象录取。
(3)7月25日前其他乡镇(街道)小学完成录取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遂昌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统筹协调各相关单位共同做好招生工作。县教育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招生办法的实施。各校要根据学校实际,成立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学校的招生工作方案,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二)实行阳光招生。各义务教育段学校要切实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透明。各校应在招生前将有关政策、办法等以门口张贴、网络公告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告;内容包括: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名办法、民办学校收费标准、需携带材料、报名录取办法、招生入学咨询电话、监督举报电话等。招生结果要在学校网站或公告栏公布。
(三) 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全面实行无纸化入学报名,任何公民办学校不得另行组织招生报名,不得自行通过网上预约、信息登记等形式提前进行预报名。所有公民办学校严格按县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
(四)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同一批次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或剩余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须有公证机构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当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或剩余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上一批次未招足的补招时,如果下一批次报名人数超过补招人数的,也要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五)严格落实免试入学要求。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县教育局根据各校的办学规划、办学条件和标准班额等条件下达当年的招生计划和具体招生实施办法,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任何学校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挑选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拒绝或变相拒绝符合条件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
(六)规范招生及学籍管理。严禁任何学校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禁挂靠学籍,切实做到“人籍一致”。学校不得劝退或变相劝退已录取的学生,已被民办学校录取而放弃就读的,不能直接参加对应公办学校的招生录取,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各校要严格控制班额学额,因特殊原因确需扩班或增加班级学额,必须报县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施行。
(七)保障特殊群体权益。各校要重视残疾儿童的入学工作,鼓励和引导适龄盲童到省盲校就读(富阳),适龄聋哑儿童到丽水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适龄中重度智残儿童到遂昌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要继续做好各类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工作,确保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儿童都能入学。
(八)严肃执纪问责。各校要严格落实校长第一责任人制度,精心组织,统筹推进,切实规范招生工作,坚决纠正在招生过程中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县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对于违规违纪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由教育主管部门约谈学校主要负责人,并视情节轻重进行通报批评或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在招生过程的违规行为,经教育局查实,扣除该校超范围招收学生数的生均公用经费,情节严重的,学校年度考核将下降一个等级。
(九)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要按照文件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凡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在相应学校的入学资格,一切责任由家长自负。
六、相关事项说明
(一)户籍和房产双证类
户籍和房产双证类是指户籍和房产均在同一学区范围内的对象;户籍和房产登记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31日。根据《2020年秋季遂昌县城区户籍儿童一年级入学预警》,如出现学区内户籍房产双证类或户籍单证类报名人数超过当年该校招生计划数时,将按政策实施新生入学分流。
(二)政策类优抚对象等子女入学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援鄂援丽参加新冠肺炎患者集中医疗救治的医务人员子女,按相关文件规定妥善安排入学。对符合条件的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子女等,按国家、省及市有关政策安排入学。高层次人才子女,引进人才子女,县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子女,县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高管子女按国家、省及市、县有关政策安排入学。民办学校教师子女要求在本校就读的,可在招生计划内安排。外籍人员子女就读我县的中小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大搬快聚随迁对象子女及县委县政府有关政策文件、协议等另行规定、约定的对象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三)特殊原因转学说明
因特殊原因,需到外县学校就读的,初中新生由接收学校所在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向我县教育局发公函,统一办理;到外学区学校就读的学生均需按学籍管理相关办法办理转学手续。
(四)民办学校招生范围
民办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收符合当地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含符合当地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适龄随迁子女),或在当地注册有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的小学部学生可以直升其初中部。民办学校设有幼儿园部的,其适龄儿童不得直升其小学部,与其他幼儿园的适龄儿童一样,参加我县统一的招生平台报名。
民办学校与政府部门等原先已订有协议,约定由民办学校负责承接的生源,相关生源按协议约定录取,不得选择生源。
(五)妙高街道小学指:实验小学教育集团东街校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后江校区、锦绣育才教育集团学校(小学部)、妙高小学、梅溪小学、金岸小学。老城区小学指:实验小学教育集团东街校区、锦绣育才教育集团学校(小学部)、妙高小学、梅溪小学。
(六)关于学区调整。根据招生政策的变化和我县社会经济发展空间布局规划调整,特别是遂昌三中和实验小学搬迁后,原来的城区学区划分方案拟在2021年视具体情况研究调整,适时实施。
七、其它
(一)年龄计算均以8月31日为界限。
(二)招生咨询电话:8122574,监督举报电话:8130110。
本办法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0年七年级招生计划表
2.2020年一年级招生计划表
3.2020年遂昌县义务教育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4.市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0年秋季招生计划表
附件1
2020年七年级招生计划表
序号 | 校名 | 招生班数 | 招生范围(教育服务区范围) | ||
班额 | 班级数 | 招生 人数 | |||
1 | 遂昌三中 | 45 | 16 | 720 | 招收实验小学教育集团东街校区、妙高小学、锦绣育才教育集团学校(小学部)、梅溪小学、金岸小学的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的学生、教育服务区内的非本县户籍且非遂昌学籍的部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
2 | 民族中学 | 45 | 14 | 630 | 招收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后江校区、三仁乡、垵口乡、大柘镇、石练镇、金竹镇、王村口镇、黄沙腰镇、湖山乡、龙洋乡、焦滩乡、蔡源乡、柘岱口乡和西畈乡的小学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的学生,非本县户籍且非遂昌学籍的在妙高街道范围内务工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
3 | 万向中学 | 45 | 4 | 180 | 招收北界镇、新路湾镇、应村乡和高坪乡的小学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的学生,教育服务区内的非本户籍且非遂昌学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
4 | 云峰中心学校 | 45 | 4 | 180 | 招收云峰街道小学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的学生,教育服务区内的非本户籍且非遂昌学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
5 | 锦绣育才教育集团学校(初中部) | 42 | 10 | 420 | 面向审批地招生。 |
合计 |
| 48 | 2130 |
|
附件2
2020年一年级招生计划表
妙 高 街 道 | 序 号 | 学校 | 招生计划 | 招 生 范 围(教育服务区范围) | ||
班 额 | 班级数 | 招生 人数 | ||||
1 | 实验小学 教育集团 东街校区 | 40 | 5 | 200 | 1.城东社区、城中社区(北街区域)、前山社区(北门桥头以东)、叶坦社区、城北社区、龙潭村、东街村、北街村(城北社区内)、腾龙小区内有户籍且父母有房产的儿童。 2.户籍在上述学区内的儿童。 3.上述两类对象录取后,仍有剩余学额,招收居住在上述学区内的部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 |
2 | 妙高小学 | 40 | 5 | 200 | 1.城南社区、城西社区、城中社区(北街以外部分)、南街村、西街村、上南门村、螺蛳庵村、七山头村、源口村、 仙岩村、晗晖村、上江村、黄庄村内有户籍且父母有房产的儿童。 2.户籍在上述学区内的儿童。 3.上述两类对象录取后,仍有剩余学额,招收居住在老城区学区内的部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 |
3 | 梅溪小学 | 40 | 6 | 240 | 1.北门村、 井东村、东红村、北街村(梅溪区域内)、前山社区(北门桥头以西)的户籍儿童。 2.居住在老城区内的部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 |
4 | 金岸小学 | 35 | 4 | 140 | 1.金岸村、金溪村、 庄山村、苍畈村、大桥村、余家村、源坪村和濂竹乡的户籍儿童。 2.金岸、上江、庄山工业园区和服务区内工作和居住的务工人员子女。 3.妙高街道的其他部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 |
5 | 实验小学 教育集团 后江校区 | 35 | 6 | 210 | 1.古院村、东峰村、后江村、新东村户籍儿童。 2.居住在本学区内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3.居在老城区的部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 |
6 | 锦绣育才教育集团(小学部) | 35 | 5 | 175 | 面向审批地招生。 | |
合计 |
| 31 | 1165 |
| ||
云峰 街道 | 云峰中心学校 | 35 | 4 | 140 | 原云峰片户籍儿童;云峰街道内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 |
马头小学 | 35 | 1 | 35 | 原马头片户籍儿童;马头片区内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 ||
合计 |
| 5 | 175 |
| ||
注:1.其他乡镇小学全额招收服务区内的户籍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2.乡镇小学招生未超过35人时,必须按一个班级编班。 |
附件3
2020年遂昌县义务教育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为确保我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使招生工作做到公平、合理、规范,经研究,决定成立2020年遂昌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邱根松
副组长:龚彩云 毛立华 肖 飞
成 员:李秀谊 傅利峰 范显庆 雷土松
潘卫平 范华忠 龚笑容 吴文华
杨 炜 叶珠香 谢最俊 李卫文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教育科。
附件4
市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0年秋季招生计划表
序号 | 学校 | 学段 | 2020年招生班级数 | 班额 | 2020年招生总人数 | 面向莲都(开发区)招生人数 | 面向龙泉招生人数 | 面向青田招生人数 | 面向云和招生人数 | 面向庆元招生人数 | 面向缙云招生人数 | 面向遂昌招生人数 | 面向松阳招生人数 | 面向景宁招生人数 | 小学直升初中人数 | 协议及优抚优待对象人数 | 可寄宿学位 | 收费标准(依据) | 备注 |
1 | 丽水外国语实验学校 | 小学段 | 4 | 40 | 160 | 72 | 6 | 46 | 4 | 6 | 6 | 4 | 4 | 4 | / | 8 | 160 | 学费11000元/学期·生,住宿费1050元/学期·生,餐费2800元/学期·生(丽发改费管〔2016〕265号)。 |
|
2 | 丽水市文元学校 | 小学段 | 6 | 36 | 216 | 108 | 8 | 46 | 6 | 15 | 8 | 6 | 8 | 6 | / | 5 | 216 | 学费12000元/学期·生,住宿费1000元/学期·生,餐费30元/日·生(丽发改函〔2019〕14号)。 |
|
3 | 丽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尚学校 | 小学段 | 4 | 45 | 180 | 18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学费2750元/学期·生,餐费2700元/学期·生(丽发改费管〔2016〕264号)。 | 主要面向开发区招生 |
小学段小计 | 14 | / | 556 | 360 | 14 | 92 | 10 | 21 | 14 | 10 | 12 | 10 | / | 13 | 376 |
|
| ||
1 | 丽水外国语实验学校 | 初中段 | 8 | 43 | 344 | 90 | 6 | 46 | 5 | 6 | 5 | 5 | 5 | 5 | 153 | 13 | 344 | 学费13000元/学期·生,住宿费1050元/学期·生,餐费3000元/学期·生(丽发改费管〔2016〕265号)。 | 含少体校计划5人 |
2 | 丽水市文元学校 | 初中段 | 8 | 40 | 320 | 70 | 5 | 35 | 4 | 10 | 4 | 4 | 4 | 5 | 177 | 2 | 320 | 学费13000元/学期·生,住宿费1000元/学期·生,餐费30元/日·生(丽发改函〔2019〕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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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丽水吉时雨中学 | 初中段 | 4 | 40 | 160 | 80 | 6 | 40 | 5 | 6 | 6 | 6 | 6 | 5 | 0 | 0 | 120 | 学费12800元/学期·生,住宿费1000元/学期·生,餐费40元/日·生(丽发改费管〔2016〕26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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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丽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尚学校 | 初中段 | 3 | 45 | 135 | 11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25 | 0 | 10 | 学费3650元/学期·生,住宿费700元/学期·生,餐费2700元/学期·生(丽发改费管〔2016〕264号)。 | 主要面向开发区招生 |
初中段小计 | 23 | / | 959 | 370 | 17 | 136 | 14 | 27 | 15 | 15 | 15 | 15 | 315 | 15 | 7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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