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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教育局 遂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遂昌县财政局 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幼儿园放学后园内托管服务工作的实施办法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0-05-22 字体:

(遂教发〔2020〕26号) 

全县各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深化教育服务民生能力,着力解决幼儿园“放学早、接送难”矛盾,根据丽水市教育局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幼儿园放学后园内托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丽教基〔2020〕3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明确工作定位 

  开展幼儿园放学后托管服务,是帮助家长破解因工作等原因不能按时接送幼儿难题、保障幼儿安全、促进幼儿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是回应社会关切,解决幼儿园“放学早、接送难”矛盾,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关键小事、民生实事。 

幼儿园放学后园内托管服务是指在幼儿园完成正常的保教任务之外,基于幼儿家长自愿,针对确实有接送困难的家庭,由幼儿所在幼儿园为主具体承担的具有公益性、非普遍性的托管服务。园内托管服务不属于基本公共服务范畴,但它是体现教育为民服务、政府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园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大投入、完善政策,强化幼儿园在托管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普遍建立弹性离园制度;幼儿园要为有刚性需求的幼儿家庭提供基本的托管服务,努力做好让家长放心的事。

   二、基本原则 

  (一)自愿申报原则。园内实施托管服务必须坚持幼儿和家长自愿原则。幼儿是否参加放学后幼儿园组织的托管服务,应由家长提出申请,自愿作出选择。 

  (二)统筹安排原则。园内托管服务面向特殊群体而非全体幼儿。幼儿园托管服务对象审定坚持有条件准入、统筹安排,并优先保障留守儿童的原则。 

  (三)公益服务与成本分担相结合原则。园内托管服务坚持公益性。服务性收费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相应费用由幼儿家庭负担。

  (四)公开透明原则。园内托管服务项目、服务对象范围、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要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三、规范工作要求 

  (一)统筹规划,制订工作方案 

  各幼儿园要建立托管服务工作机制,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并在幼儿园公示栏公布。幼儿园托管服务工作方案应报教育局相关科室审核、备案。工作方案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服务对象名册。托管对象为放学后家长无法及时接送、对托管有刚性需求的本园幼儿。幼儿园要建立服务对象名册,将管理落实到人。 

  2.托管服务时间。托管服务每周安排五天(节假日除外),托管时间原则上为下午放学后至机关单位下班时间(鼓励延后15分钟等候家长将幼儿接回)。 

  3.家长申请程序。幼儿园要明确托管对象申请的基本条件、申请程序、认定方法,当申请人数超出托管服务计划人数时,幼儿园应统筹考虑、安排。 

  4.托管服务内容。托管服务内容主要是提供留园看护服务和组织符合幼儿身心发展的游戏等,要切实避免“小学化”倾向。

5.管理教师安排。幼儿园可根据参加托管的幼儿实际人数、管理方式等因素组班,人数较少的可以跨年龄、跨班级统筹安排,不超班额组班。足班额的班级原则上安排2-3名保教人员,并配备满足实际需要的管理干部、卫生保健人员、保安等参与管理。要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责任落实到人。

  6.管理工作检查。幼儿园要落实托管服务“日日查、及时清”的管理制度,每天有检查、有记录,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确保托管服务落实到位。 

  (二)科学规范,明确工作流程 

  有托管需求的幼儿由家长自愿提出书面申请,经班级初审,幼儿园核准、统筹安排的机制参加托管服务。 

  1.自愿申请。根据幼儿园设置的申请条件,由家长自愿提出参加托管服务申请。每学期申请一次,原则上参加托管的时间应为一学期。 

  2.班级初审。班主任根据申请条件,对班级内自愿申请参加托管服务的幼儿进行资格初审,将符合申请条件的幼儿名单汇总报幼儿园复审。 

  3.复审公示。幼儿园根据申请条件,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复审,对符合参加托管服务的幼儿名单进行公示。 

  4.名单确定。经幼儿园核准、公示,符合条件的幼儿由家长与幼儿园签订托管服务安全责任书,明确责任与义务,并正式确定托管幼儿名单。 

  5.场地安排。幼儿园应根据参加托管的幼儿人数,合理安排托管场地,加强统一管理。 

  6.落实教师。参与托管的教师应相对稳定,管理教师的姓名、联系方式等应及时告知家长,便于家长联系及幼儿园检查。 

  (三)强化管理,落实工作要求 

  幼儿园要对托管服务实施全过程管理,严格落实相关要求。 

  1.队伍建设要求。加强托管服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建立以本园教职工为主,家长志愿者为辅,社区志愿者参与的托管服务工作队伍。托管工作人员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幼儿观,为人师表,爱护幼儿。 

  2.全程管理要求。(1)幼儿交接。幼儿园要落实专人,按规定的时间,将参与托管的幼儿集中带至托管场地,并与当班管理人员面对面做好交接工作;(2)当班管理。承担托管服务的当班管理人员要实施精准考勤,对出现的特殊情况当场核实、及时处理。要主动与家长、班主任取得联系,准确、及时反馈参加托管幼儿的表现。当班管理时间不得随意离开幼儿;(3)家长接回。家长应及时到园与当班管理人员做好孩子交接工作。若因特殊情况提前接孩子离园,要做好记录。幼儿园要积极采用信息化管理方式,紧密家园衔接。

  3.完善制度要求。教育、价格等部门将不定期对托管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和抽查,坚决禁止违规“托管”和借“托管”服务进行“乱收费”。幼儿园要制定并落实托管服务的接送衔接制度、活动管理制度、值勤检查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确保托管服务安全有序。

  4.安全防范要求。幼儿园要进一步提高教师安全意识,加强幼儿安全教育,落实安全责任,将托管服务纳入校方责任保险。幼儿园要协同相关部门,加强托管服务时间幼儿园周边的安保巡查、秩序管护,发动家长志愿者共同维护幼儿园周边安全。 

  5.服务评价要求。幼儿园对参与托管服务工作的人员,可以从工作安全规范、家长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评价,不断提高服务管理质量。 

  四、管理运行机制 

   (一)幼儿园主体,加强合作。园内托管服务实施主体是幼儿园,各幼儿园要结合实际,积极作为,充分利用幼儿园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担幼儿园放学后园内托管服务工作。园内开展托管服务工作,事先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准入条件、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鼓励幼儿园返聘退休教师,招募幼儿家长、社区志愿者等担任义工,一起参与托管服务工作。

   (二)合理分担,规范收费。园内托管服务必须始终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园内托管服务费标准由县发改(价格)部门会同教育、财政部门根据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提出意见并另行发文,确保园内托管服务正常运行。园内托管服务费用于托管服务各项开支,收支入账,由幼儿园财务部门统一收取,纳入服务性代管费统一管理。

   (三)教工参与,合理补贴。鼓励和支持教职工在保证按质按量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参与园内托管服务工作。托管服务费可用于参与托管服务教职工发放托管服务工作补贴。

   (四)落实责任,保障安全。切实完善幼儿园托管服务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托管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工作人员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切实做到托管服务有人监管,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幼儿园全面落实校方责任保险、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等;引导家长自愿为参加园内托管的幼儿投保幼儿平安保险等。

    五、工作推进要求 

   (一)积极有序推进。各幼儿园抓紧制定出台放学后园内托管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和相关制度,逐步开展园内托管服务工作。2020年6月1日开始,全县范围有托管服务刚性需求幼儿的幼儿园都要开展园内托管服务工作。

   (二)健全托管服务机制。各幼儿园要强化园内托管服务管理,建立健全托管服务制度;完善园内托管服务工作措施,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严禁止将园内托管服务变成“培训班”“兴趣班”;坚决禁止幼儿园借托管服务名义高收费、乱收费;校外培训机构一律不得进入幼儿园参与或组织实施园内托管服务,坚决禁止幼儿园借托管服务名义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办班。一经查实,必须严肃处理。

 (三)加强指导管理。市教育局已将园内托管服务工作实施情况纳入对各地教育部门的教育改革发展督导评估。我县也即将此项工作列入对各幼儿园的发展性水平评估内容,指导督促各幼儿园切实做好园内托管服务工作。

    

                       遂昌县教育局        遂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遂昌县财政局        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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