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文明办 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二批县级中小学文明校园评比认定的通知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批县级中小学“文明校园”评比认定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未被命名为市、县级中小学“文明校园”的所有学校。
二、评选程序
1.学校对照《丽水市中小学文明校园测评细则(2019年版)》(附件1)进行自查,准备材料备查。
2.县文明委、教育局组织相关人员对相关学校进行评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公布评选结果。
三、注意事项
1.“文明校园”评比认定以实地考察为主,材料审核为辅。
2.严格标准,宁缺毋滥,达到标准一所评选一所,各校要认真分析现状,积极申报。
附件:
1. 丽水市中小学文明校园测评细则(2019年版)201911111145543366.doc
2. 遂昌县已获评市、县级中小学文明校园名单201911111146422876.docx
遂昌县文明办 遂昌县教育局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