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卫发〔2009〕18号
各医疗卫生单位、各中小学校:
现将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学校及幼托机构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09〕4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关于加强学校及托幼机构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遂昌县卫生局 遂昌县教育局
二00九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