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少先队中开展“爱我绿色家园 争当小小生态文明建设志愿者”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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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遂昌县委 |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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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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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少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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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遂联[2009]3号
关于在全县少先队中开展
“爱我绿色家园 争当小小生态文明建设志愿者”
活动的通知
全县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少先队员的生态文明意识,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引导广大少先队员以绿色生态家园为自豪,积极参与我县生态文明建设,为我县建设长三角休闲旅游名城服务,经共青团遂昌县委、遂昌县教育局、遂昌县少工委研究,决定全县少先队员中开展“爱我绿色家园,争当小小生态文明建设志愿者”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爱我绿色家园,共建生态文明
二、活动时间
2009年3月—5月
三、参加对象
全县少先队员
四、活动内容
以“3.5”中国第十个志愿者服务日为契机,号召广大少先队员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争当小小生态文明建设志愿者,广泛开展“七个一”活动,即:向远方的小伙伴介绍一次我们美丽的生态家园;向家人提一个生态环保小建议;认养一棵绿树;认领一片绿地;组织一次爱树护绿宣传活动;组织一次“爱我生态家园”演讲比赛;进农村、进社区,以环境卫生清理、“保护母亲河”为重点开展一次美化环境服务。
五、活动安排
整个活动分为三个阶段,3月上旬为宣传启动阶段,3月中旬至5月中旬为参与实践阶段,5月下旬为展示考评、表彰奖励阶段。
六、活动奖项
为表彰在“爱我绿色家园,共建生态文明”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个人和单位,本次活动设“生态文明小使者”奖章和优秀组织奖。
凡积极参与“爱我绿色家园,共建生态文明”活动的少先队员,由学校少先队组织颁发校级“生态文明小使者”奖章,在活动中表现突出并具有良好生态文明意识的少先队员,由县少工委颁发县级“生态文明小使者”奖章。在“爱我绿色家园,共建生态文明”活动中,取得良好成绩的学校少先队大队部,由活动主办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具体评选办法另行发文。
七、具体要求
各乡镇团委、学校、少先队组织切实加强领导与协调,周密安排,把生态文明建设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到学校、社区和农村。各中小学要大力开展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要内容,创新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少先队主题活动,并与少先队“雏鹰争章”活动结合起来,努力营造“爱我绿色家园,共建生态文明”的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引导广大少先队员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志愿服务活动,不断提高少先队员的热爱绿色家园、共建生态文明的意识。在活动中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和宣传手段,力求宣传范围广、影响大、效果好,为我县的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
同时,请各校少先队大队部将有关活动开展情况,及时上报团县委办公室及县教育局基教科。
共青团遂昌委 遂昌县教育局 遂昌县少工委
二○○九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