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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文件

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遂昌中学招收分配生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9-06-14 字体:

遂教发﹝2019﹞75号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为认真做好我县2019年高中招生工作,根据《丽水市教育局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丽水市2019高中段招生计划的通知》(丽教基〔2019〕57号)和《遂昌县2019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2019〕39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坚持学生自愿、择优录取的原则;

3.坚持全面衡量、兼顾农村的原则。

二、招收对象

分配生的招收对象为遂昌县品学兼优,且具备所在初中学校两年以上学籍并实际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名额分配

   2019年遂昌中学计划招生640名,按招生计划的50%作为分配生名额,今年分配生名额为320名(含提前自主招收的创新型后备人才101人。)根据初中应届中考报名学生数,将名额分配到各初中学校:

2019年遂昌中学招收分配生名额分配表

学  校

班级数

中考报名

学生数

分配生

分配生1

创新型

后备人才

1

遂昌三中

16

699

81

101

2

民族中学

16

710

82

3

万向中学

5

218

25

4

云峰中心学校

4

157

18

5

育才中学

8

116

13

合计

49

1900

219

101

注:分配生1名额按各校中考报名学生数分配。

四、招生办法

1.分配生录取工作在普通生录取后进行。由县教育局根据各校的分配生名额从各校未被普通生招录并符合分配生条件的考生中,按初中学业考试成绩(总分3)排名从高到低录取。若分配生录取人数仍不足时,则将相应分配生名额调剂到其他初中学校初中学业考试成绩(总分3)排名从高到低录取。

2.具体录取工作由县招考中心负责实施。

五、学校工作程序

    1.宣传发动。初中学校召开考生及家长会,宣讲分配生录取实施办法。

2.资格审查。5月底前对符合分配生条件的学生进行审核并公示。

3.汇总上报。公示无异议后,初中学校将符合分配生条件的学生花名册(纸质、电子版各一份),盖章后报县教育局基教科和招考中心各一份。

六、工作要求

1.分配生的审核工作政策性强,牵涉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校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保证各个环节按时间、按要求完成。

2.在分配生的审核过程中,如发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该分配生的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以上办法由县教育局制定、解释。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接受监督电话:县教育局8122574,8130110 ,遂昌中学8198227

 

 

遂昌县教育局

                        2019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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