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遂教发【2019】64号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中心幼儿园,各中心成技校、校外培训机构:
根据《遂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遂安委发〔2019〕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决定从2019年5月至10月,在全系统范围内深入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紧盯重大活动、重要场所、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强监督检查,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火灾事故,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县教育局成立“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毛立华
副组长:杨 炜 潘卫平 范华忠 徐新华 校(园)长
成 员:翁清林 范青红 阙献励 王丽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杨炜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的统筹安排。各科室、学校要细化内容、实化措施、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切实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
三、重点检查对象
中小学、幼儿园、中心成技校、校外培训机构、教育在建工程、出租房等重点场所。
四、重点检查内容
(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幼儿园、培训机构、专用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的建筑工地员工宿舍、车棚等简易建筑。
(二)防火分隔不到位。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住宅与非住宅部分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损坏。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门窗孔洞、竖向管道井每层楼板处封堵不严密。
(三)疏散通道不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四)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施工工地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五)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或压力不足。灭火器数量不足或过期。疏散指示标志损坏或指示疏散方向错误。
(六)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未落实防护措施。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
(七)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学校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的。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八)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学校未定期开展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的。未定期开展检查巡查,未如实登记报告。未及时整改消除隐患等问题,没有按照要求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九)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学校检查整改隐患、补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学校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
五、步骤及措施
从2019年5月开始到10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5月20日前)
1.动员部署。各校要高度重视,结合自身实际,制定针对性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通过召开部署会议、专题会议、推进会议部署到位。
2.明确标准。针对教育系统特点,按照《九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整治要求》,进一步细化检查标准、方法和措施,对消防安全开展全面排查整治。
(二)实施整治阶段(5月21日至10月10日)
1.全面组织培训。组织政教主任、消防安全管理员、消控室负责人等开展《九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自查方法和自改措施》的培训,认清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掌握检查重点、标准和整改要求。
2.学校自查自改。对照《消防安全自查表》的检查标准,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简称“三自主”),并承诺学校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简称“一承诺”)。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登记造册、建立清单,明确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已经完成消防安全自查的学校,要在明显部位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公开申明本学校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简称“两公开”)。5月底前,将《自查表》《学校消防安全承诺书》书面报教育局安全科。
3.开展集中检查。教育局结合学年发展性评价考核、夏季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秋季开学工作检查、平安校园考核等工作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督查,盯紧重大火灾隐患和不放心场所区域火灾隐患,提出建议、督促整改,切实落实教育部门的监管责任和学校的主体责任。
4.综合施策推进。发动师生、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对公开承诺不属实、风险隐患久拖不改的学校、校外培训机构,教育局会同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开展联合督查,并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5.突出重点防范。在亚洲文明对话大会、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第五届“互联网大会”、2019年联合国世界环境日主场活动等重大活动期间,按照相关活动总体部署,采取突击检查、错时检查等方法,加大管控力度,确保火灾形势稳定。
(三)检查验收阶段(10月11日-10月20日)
2019年国庆节结束后,各校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验收,对验收发现专项行动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的,重新组织排查整治。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校要切实把此次专项行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压实责任,全力抓好落实。成立专门领导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加强督促指导。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中明确的消防安全职责和我县“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的要求,落实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对检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进行处理,切实形成整治火灾隐患的强大合力。
(三)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校要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干部在一线工作,问题在一线解决,决策在一线落实,风险隐患在一线消除。对工作不实、排查不力、敷衍塞责、失职渎职的,将采取通报、警示、约谈等措施。
各校在10月10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发送到安全科邮箱:sc8132577@163.com。联系人:翁清林(646872)。
附件:1.学校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
2.学校消防安全自查表
3.九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自查方法和自改措施
遂昌县教育局
2019年5月13日
附件1
学校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
我单位(单位名称: )
已按照县教育局《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和《学校消防安全自查表》,全面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主要问题:
1.
2.
3.
整改措施:
针对上述自查发现的问题,我校承诺于2019年 月 日前完成整改。同时,将举一反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浙江省消防条例》等相关消防法律法规要求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若有违反,我单位将自觉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主动接受监督。
(单位公章)
承诺人: 承诺时间:2019年 月 日
注:此承诺书一式2份,由单位负责人填写并加盖公章,1份单位留存, 1份报教育局安全科。
附件2:
遂昌县学校消防安全自查表
校 名 | 责任人 | 电话 | |||||
地 址 | 管理人 | 电话 | |||||
单位类型 | 见备注 | 自查时间 | |||||
自查项目 | 自查部位及发现问题 | 整改措施 | 整改期限 | ||||
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 示例1:自查二楼疏散通道墙面,使用软包装修,属易燃材料。
示例2:自查未发现问题。 | 示例1:拆除二楼疏散通道墙面的软包,改为涂料。
示例2:无需填写。 | 示例1:4月30日前整改完毕。
示例2:无需填写。 | ||||
防火分隔不到位 | |||||||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不畅通 | |||||||
易燃易爆危险品 | |||||||
消防设施损坏停用 | |||||||
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 |||||||
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 | |||||||
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 | |||||||
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 | |||||||
备注:1.单位类型从商场市场、“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群租房、宾馆饭店、高层建筑、养老服务机构、施工工地、医院、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博物馆、文物建筑等14类重点场所中选取;
2.此表学校盖章后,于5月底前交教育局安全科。
附件3:
九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自查方法和自改措施
一、自查和自改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的问题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应采用不燃难燃材料装修装饰。
自查方法:对疏散走道、楼梯间、设备用房、公共活动用房等重点部位的装修材料进行采样点燃,能点燃并持续燃烧的为易燃可燃材料,或查阅装修材料检测报告,确定燃烧性能。
自改措施:将易燃可燃材料拆除或者更换。
(二)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员工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及施工工地办公、住宿等临时用房用彩钢板搭建的,彩钢板芯材应采用不燃难燃材料。
自查方法:对彩钢板芯材进行采样点燃,能点燃并持续燃烧的为易燃可燃材料。
自改措施:将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拆除或者更换。
(三)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做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高层建筑、商住楼等场所,在周边安全距离内禁放烟花爆竹,严禁违规动火作业。
自查方法:通过查阅建筑原始资料、采样核查等方式,查看建筑是否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作外墙外保温系统。
自改措施:将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进行更换;无法更换的,应在周边明显位置设置禁放烟花爆竹提示,需动火动焊施工的,应通过动火审批,并严格落实现场监护和防范措施。
(四)电气线路应敷设在不燃难燃装修装饰材料中,开关、插座等电器配件周围应采用不燃隔热材料。
自查方法:查看电气线路是否穿越或敷设在易燃可燃装修装饰材料中,开关、插座等电器配件周围是否设置易燃可燃材料。
自改措施:电气线路穿越或敷设处采取穿管保护等防火措施,开关、插座等电器配件周围采用不燃隔热材料进行分隔。
(五)大型活动现场布展应采用不燃难燃材料装饰。
自查方法:对现场装修材料进行燃烧测试,能点燃并持续燃烧的为易燃可燃材料,或查阅装修材料检测报告,确定燃烧性能。
自改措施:将易燃可燃材料拆除或者更换。
二、自查和自改防火分隔不到位的问题
(一)建筑地下与地上连通处的分隔应采用防火隔墙或防火门。
自查方法:查看建筑首层通往地下的楼梯间是否安装防火门,地下烟气是否会直接进入地上、楼梯间。
自改措施:用防火隔墙隔断或安装防火门。
(二)建筑住宅与非住宅的分隔应采用防火隔墙或防火门。
自查方法:查看建筑住宅与非住宅分隔处是否设置防火隔墙或防火门。
自改措施:用防火隔墙隔断或安装防火门。
(三)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等防火分隔设施应保持完好。
自查方法:查看防火隔墙是否开设孔洞,防火卷帘是否破损不能正常升降,防火门是否能正常打开、完全关闭,防火窗是否缺失、破损。
自改措施:封堵开设孔洞的防火隔墙,维修或更换损坏的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
(四)楼梯间、前室防火门应常闭。
自查方法:查看楼梯间、前室的防火门是否关闭,闭门器、顺序器是否损坏,从而导致防火门不能自行关闭。
自改措施:及时关闭防火门,门上张贴“常闭式防火门请保持关闭状态”警示标语;维修更换损坏的闭门器、顺序器。
(五)管道穿越墙体处的孔洞、缝隙,竖向管道井与房间、吊顶相连通的孔洞,楼层楼板缝隙应用防火材料填充、封堵。
自查方法:查看楼层楼板、管道与墙体间、竖向管道井与房间、吊顶连接处是否留有孔洞、缝隙。
自改措施:对孔洞、缝隙用防火材料填充或者封堵。
三、自查和自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不畅通的问题
(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宾馆饭店、员工宿舍等有人员住宿的场所,安全出口应24小时保持畅通。
自查方法:查看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或其他妨碍人员疏散的情况,如疏散通道堆放物品、设置障碍板、安全出口上锁、封堵等。
自改措施:采用打通、拆除、清理等方式恢复畅通。
(二)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不应设置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自查方法:查看室内门窗周围,是否设置广告牌、铁栅栏、防盗窗(网)等情况。
自改措施:拆除广告牌、铁栅栏、防盗窗(网);确需设置铁栅栏、防盗窗(网)的,应易于从内部开启,人员能顺利通过。
(三)消防车道应保持畅通。
自查方法:查看是否存在违规搭建临时建筑、随意停放车辆、堆放物品、设置围墙、铁栅栏等影响人员疏散、消防车辆通行的情况。
自改措施:采用拆除、清理、腾挪等方式恢复畅通,并在醒目位置设置“严禁占用消防车道”警示标语。
四、自查和自改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的问题
(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养老院、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等人员密集场所、居住场所严禁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
自查方法:通过实地查看、询问知情人等方式,检查场所内是否存在违规生产、存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情况;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时,是否严格限量,并有专人管理、登记。
自改措施:及时搬离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装置、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确需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应根据需要限量使用,存储量不应超过一天的使用量,并安排专业人员管理、登记;公共娱乐场所禁止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二)施工工地不得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自查方法:查看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按计划限量进场、分类专库储存,库房内是否通风良好、设置严禁明火标识。
自改措施:及时搬离、清理违规超量堆放的易燃易爆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
(三)高层建筑不得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自查方法:查看高层建筑内是否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整改方法:及时进行劝止搬离。
五、自查和自改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的问题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正常运行。
自查方法:进入消防控制室,查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是否停用或存在故障、屏蔽等信息,能否通过主机远程启动消防水泵、防排烟系统等。
自改措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出现故障的,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报警功能。
(二)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能正常联动响应。
自查方法:进入消防控制室,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至自动状态,按下两个手动报警按钮或点烟测试两个烟感探头,查看相应区域防火卷帘是否正常下降、机械防排烟是否及时启动。
自改措施:自动消防设施无法正常联动的,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联动功能。
(三)消防水泵控制柜应处于自动控制状态。
自查方法:进入水泵房,查看消防水泵控制柜指示灯是否处于自动控制状态。
自改措施: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的,必须调至自动,并张贴明显标识。
(四)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正常运行。
自查方法:进入水泵房,将消防水泵控制柜设置成手动控制状态,手动启动消防水泵,查看消防水泵能否正常启动;关闭消防水泵,将消防水泵控制柜设置成自动控制状态,打开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末端试水阀门放水测试,查看消防水泵能否正常启动。
自改措施: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供水功能。
六、自查和自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问题
(一)电动自行车不得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
自查方法:查看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有无停放电动自行车。
自改措施:及时搬离、清理,在醒目位置张贴“禁止停放电动自行车”标识,严禁进楼入户;当事人拒不整改的,及时向执法部门反映。
(二)居民住宅楼、员工宿舍等有人员居住的场所不得停放电动自行车。
自查方法:查看居民住宅楼、员工宿舍等场所公共区域及室内有无停放电动自行车。
自改措施:立即搬离,在醒目位置张贴“禁止停放电动自行车”标识,严禁“人车同屋”。
(三)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区域与周边建筑区域直接连通的,应用实体墙分隔。
自查方法:查看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区域与周边建筑区域是否用实体墙分隔。
自改措施:立即搬离、清理并设置实体墙,或在室外设置集中停放、充电点,并与建筑保持安全距离。
(四)不得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充电。
自查方法:查看有无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
自改措施:及时制止、纠正,加强教育警示。
(五)电动自行车周围不得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自查方法:查看电动自行车停放区域周围有无易燃可燃物品。
自改措施:及时清理或者搬离至安全范围。
七、自查和自改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的问题
(一)单位应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在醒目位置公示。
自查方法:查看单位内部有无正式任命文件,是否在醒目位置张贴公示。
自改措施:应及时通过正式文件明确并公示。
(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在紧急情况下能熟练操作设施设备。
自查方法:通过查看消防控制室操作职业资格证书、现场提问、实际操作等方式,了解相关人员是否具备操作设施设备资格和能力。
自改措施: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的,应立即调离,安排有证人员上岗;不能熟练操作设施设备的,应组织参加培训。
(三)微型消防站队员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并定期参加针对性训练、实战化演练。
自查方法:通过实地抽查和应急拉练的方式,检查微型消防站队员是否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三知”:知道消防设施和器材的位置,知道安全通道和出口,知道建筑布局和功能;“四会”:会疏散逃生,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穿戴防护装具,会使用消防器材;“一联通”:消防支队或大中队与微型消防站、微型消防站与队员要保持通信联络畅通)要求。
自改措施:对能力欠缺的微型消防站队员,加强日常培训和演练。
(四)单位应向当地消防部门作出消防安全承诺,并公开声明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
自查方法:检查是否向当地消防部门书面承诺、向社会公开承诺。
自改措施:向当地消防部门作出整改消除突出风险书面承诺,在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开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
八、自查和自改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一)单位应每月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每年进行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并留存维保、检测记录。
自查方法:查看维保检测记录,了解相关人员是否按期检查。
自改措施:制定落实日常维修保养制度,每月至少进行1次维护保养,每年委托具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二)单位应制定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安排人员开展巡查检查,并如实登记报告。
自查方法:查看巡查检查记录,了解相关人员是否按时巡查检查。
自改措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日开展防火巡查;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每2小时开展一次防火巡查;医院、养老院、寄宿制学校、幼儿园开展夜间防火巡查。单位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防火检查。
(三)单位应制定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自查方法:查看隐患整改记录,了解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自改措施:单位存在火灾隐患的,应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应向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制定隐患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期限和要求,落实人员和整改资金。在火灾隐患消除前,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九、自查和自改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的问题
(一)一般单位应开展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和新入职员工岗前培训。
自查方法:通过查阅档案台帐、抽查抽问、现场测试等方式,查看是否开展针对性消防宣传培训,员工是否掌握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方法。
自改措施: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加强新入职员工培训,使其了解本场所、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工作,提升“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自查方法:通过查阅档案台账、抽查抽问等方式,了解是否向相关人员宣传防灭火、疏散逃生等消防安全常识,是否建立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度、档案台账。随机抽查不同岗位员工,了解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掌握情况。
自改措施:通过广告屏、区域广播、楼宇电视等渠道,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竞赛。
(三)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劳动密集型企业、养老院、高层公共建筑、公共娱乐场所等场所应每半年开展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自查方法:查看档案资料,是否定期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制定应急预案。随机选定部位,假设火情,开展模拟火情演练,查看现场工作人员是否响应迅速,人员疏散是否及时。
自改措施:针对建筑内每个重点部位制定预案,定期开展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四)居住出租房、群租房、“多合一”场所、高层住宅建筑、施工工地等场所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自查方法:通过现场询问、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房东、租客、住户等人员是否熟知火灾报警、初起火灾扑救、疏散逃生等消防安全常识,建筑工人是否了解工地用火用电管理规定。
自改措施: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