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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文件

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义务教育段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实施办法》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9-05-15 字体:


遂教发〔2019〕61号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08〕69号)《浙江省教育厅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教基〔2016〕69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遂昌实际,特制定遂昌县2019年义务教育段中小学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实施办法,希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遂昌县2019年义务教育段中小学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实施办法 

 

遂昌县教育局

2019年5月15日


 

附件

遂昌县2019年义务教育段中小学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实施办法

 

一、招生对象

符合报名条件的非遂昌户籍外来务工人员同住子女、符合报名条件的遂昌农村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同住子女。小学一年级招收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出生的六周岁学龄儿童;初中七年级招收当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和招生办法

(一)老城区小学

1.老城区小学指实验小学教育集团东街校区、妙高小学、梅溪小学。老城区指城东社区、前山社区(茗月山庄以东至腾龙小区出口以西区域)、叶坦社区、城中社区、城南社区、城北社区、城西社区、腾龙小区的辖区。

2.所属类别、报名条件和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第一类】:

(1)儿童父母一方户籍在老城区、儿童户籍不在老城区。

提供材料:儿童及父母户口本、父母身份证、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儿童父母在老城区购买全权所有商品住房的。

提供材料:①儿童父母全权所有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房管处开具的房产证明)(2019年5月31日前办理的);②儿童及父母户口本、父母身份证、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第二类】:

(1)非遂昌县户籍,父母已在老城区有固定住所、有合法稳定职业,并连续居住、工作满三年的外来务工人员同住子女。

提供材料:①《浙江省居住证》(2016年6月30日前办理登记手续且连续在老城区居住满三年)的原件和复印件;②儿童及父母户口本、父母身份证、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遂昌县农村户籍,且父母在老城区经商三年以上的同住子女。

提供材料:①父母在老城区经商三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2016年6月30日前办理,并连续营业至今)的原件和复印件;②儿童及父母户口本、父母身份证、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遂昌县农村户籍,父母已在老城区有固定住所、有合法稳定职业,连续居住、工作满三年,且已按规定缴满三年及以上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的同住子女。

提供材料:①儿童及父母户口本、父母身份证、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②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已缴满三年的票据(2016年6月30日前参保,连续三年)或社保部门出具的清单的原件和复印件,③连续居住满三年的租房合同,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

第三类】:

(1)遂昌县农村户籍,在老城区幼儿园连续读满三年(2016年9月至2019年6月),且父母一方已按规定缴满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一年及以上,在老城区居住、工作的进城务工人员同住子女。

提供材料:①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已缴满一年的票据(2018年6月30日前参保)或社保部门出具的清单的原件和复印件;②在老城区幼儿园学习证明(学籍证明),健康档案的原件和复印件;③儿童及父母户口本、父母身份证、结婚证、连续居住满三年的租房合同、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2)非遂昌县户籍,父母一方在遂昌老城区有固定住所、有合法稳定职业,并连续居住、工作满三年的外来务工人员同住子女。

提供材料:①《浙江省居住证》(2016年6月30日前办理登记手续且连续在老城区居住满三年)的原件和复印件;②儿童及父母户口本、父母身份证、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第四类】:

(1)非遂昌县户籍,父母已在遂昌老城区有固定住所、有合法稳定职业,且工作满一年的外来务工人员同住子女。

提供材料:①《浙江省居住证》(2018年6月30日前办理登记手续且连续在遂昌居住满一年)的原件和复印件;②儿童及父母户口本、父母身份证、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遂昌县农村户籍,且父母在老城区经商一年以上的同住子女。

提供材料:①父母在老城区经商的《工商营业执照》(2018年6月30日前办理,并连续营业至今)的原件和复印件;②儿童及父母户口本、父母身份证、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遂昌县农村户籍,且父母已在遂昌老城区有固定住所、有合法稳定职业,且连续居住、工作满一年,并已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一年以上的同住子女。

提供材料:①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已缴满一年的票据(2018年6月30日前参保)或社保部门出具的清单的原件和复印件;②儿童及父母户口本、父母身份证、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报名地点:老城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统一到梅溪小学报名。地址:遂昌县妙高街道龙谷路352号。

4.录取办法

(1)当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核定招生计划时,学校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报名。县教育局根据周边学校报名情况统筹调剂周边教育服务区的务工人员子女到该校入学。

(2)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学校应根据报名的类别,按第一类至第四类的前后顺序分类别录取。当同一类别情况的适龄儿童数超过该校计划内剩余学额数时,由学校采用公开摇号的办法进行录取(双胞胎或多胞胎子女可申请“捆绑”录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未被录取的,建议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也可选择到其他学校就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被老城区公办学校录取后,享受与老城区户籍学生同等的教育政策。

(3)如有同时符合几类报名条件的,原则上要按第一类至第四类顺序,以最靠前的类别条件为准划分类别和服务区。

(二)非老城区小学

1.非老城区小学指金岸小学、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后江校区。

2.所属类别、报名条件和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第一类】:

(1)老城区小学学额已满未录取,且自愿到非老城区小学就读的老城区内1-4类务工人员同住子女。

提供材料:与老城区对应类别材料相同。

(2)儿童父母在妙高街道范围内老城区以外购买全权所有商品住房的。

提供材料:①儿童父母全权所有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房管处开具的房产证明)(2019年5月31日前办理的);②儿童及父母户口本、父母身份证、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非遂昌县户籍,在妙高街道范围内老城区以外务工,且工作满一年的外来务工人员同住子女。

提供材料:①《浙江省居住证》(2018年6月30日前办理登记手续且连续在遂昌居住满一年);②儿童及父母户口本、父母身份证、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父母在妙高街道范围内老城区以外经商,且随父母居住的适龄儿童。

提供材料:①《工商营业执照》(2018年6月30日前办理,且连续营业至今);②儿童及父母户口本、父母身份证、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5)遂昌农村户籍,在妙高街道范围内老城区与进城务工人员同住子女,且父母已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一年以上。

提供材料:①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票据(2018年6月30日前参保);②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③儿童及父母户口本、父母身份证、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第二类】:

遂昌县农村户籍,且在妙高街道内幼儿园连续读满一年以上(2018年9月前入学),父母在妙高街道内居住、工作的进城务工人员同住子女。

提供材料:①租房合同、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②儿童及父母户口本、父母身份证、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③在城区幼儿园就读学籍证明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上述对象,到务工地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由所在学校按类别顺序分类别录取;当同一类别情况的适龄儿童数超过该校计划内剩余学额数时,将采用公开摇号的办法进行录取。未被录取的,建议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被城区公办学校录取后,享受与城区户籍学生同等的教育政策。

(三)初中

符合条件的非遂昌户籍且非遂昌学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与务工所在地小学毕业生同等待遇,凭《浙江省居住证》、《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儿童及父母户口本、父母身份证、结婚证、《义务教育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由相应的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其中,遂昌三中当招生计划未满的情况下,可以招收部分务工地和居住地均在老城区或老城区以东的妙高街道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民族中学招收务工地在老城区以西的所有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招收部分务工地和居住地均在老城区或老城区以东的妙高街道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其他区域的务工人员子女由相应教育服务区内的初中学校招生。

小学学籍在遂昌的非遂昌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由就读小学的所在地教育服务区初中学校招生入学;遂昌县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根据小学毕业学校情况由小学所在地教育服务区初中学校招生入学。

三、招生纪律

1.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报名时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合法、有效,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2.小学只招收六周岁(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出生)儿童入学,已注册就读的学生不能重复注册电子学籍,若发现即取消入学资格。

四、本实施办法由遂昌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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