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9年县教育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的通知
遂教党组〔2019〕3号
2019年是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贯彻落实之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精神,按照《中共遂昌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遂昌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局中心工作,现就教育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理论学习安排如下。
一、学习内容
坚持以理论学习为主,技能学习为辅。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等重大会议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关于弘扬建国精神、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等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等相关重大会议精神及部署要求;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党章党规党纪,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教育、宗教等方面知识,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理念,把人民对教育的美好向往作为教育人的奋斗目标。
二、学习要求
1.严格学习管理制度。教育局党组书记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负责人,担任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主要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进行学习讲评、指导和督促中心组成员学习等。党组书记不能参加学习时,由副书记代行职责。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全年参加集中学习出勤率不低于90%。
2.强化学习服务和督导管理。科学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健全各项制度,规范学习管理,确保各项学习要求得到长期坚持和有效执行。坚持从严治学、依规管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对请来作报告的人要把好政治关,绝不为宣扬错误思想、错误观点提供平台、机会,建设好、守护好、管理好中心组学习阵地。
3.创新学习的形式和载体。要把交流研讨作为中心组集体学习的主要形式,通过交流研讨,鼓励和引导中心组成员深入研究思考,在交流互动中深化认识理解、凝聚思想共识、激发智慧火花。要把个人自学思考与集体学习研讨相结合、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相结合、把常规学习与在线学习相结合,努力做到全面学习、全过程学习。要结合党员干部学习需求,利用新型技术手段和网络平台,推出形式灵活的“微课程”,提供“菜单式”学习服务,推动中心组学习更具针对性、更有实效性。
三、学习安排
月份 | 学习内容 |
一 | 学习习近平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精神 |
二 | 学习市“两山”发展大会会议精神、中纪委十九届三次全会精神 |
三 |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大讨论 |
四 | 全国两会精神 |
五 | 中共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
六 | 意识形态方面专题学习讨论 |
七 | 传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相关文件精神 |
八 | 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 |
九 | 邀请专家讲座:清廉教育专题 |
十 | 新中国成立70周年相关材料学习 |
十一 | 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和知识 |
十二 | 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 |
注:学习计划根据县委理论中心学习安排,并结合工作实际及需要可作出调整。
遂昌县教育局党组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