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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文件

关于在全县开展中小学办学行为和教育教学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

作者:督导室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08-12-09 字体:

遂教督[2008]108

县属学校、各乡镇中小学: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小学办学行为督查的通知》(浙教办督[2008]167号)、《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在全县中小学开展“教风建设年”活动的通知》(遂教基[2008]3号)精神,县教育局决定于200812月在全县开展中小学办学行为督查、教育教学工作专项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督导的重点内容

1、学校课程开设、学生课外作业量、学校作息时间、早晚自修、补课和考试组织等情况。

2、教学常规执行情况和抓教学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等情况。

二、督查、督导的形式

1、以学校教育督导责任区分片开展督查、督导,即分别由城区片、北部片、中部片、西部片的相关督学、学校督导员负责开展工作。

2、督查组通过听汇报、开座谈会、查资料、个别谈话等方法开展督查、督导。

3、学校应认真做好总结和自查,迎接督导检查。

三、督查、督导的时间安排

1、1212日前学校自查。

2、1215-19日县教育局组织督查。

二○○八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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