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集中力量深入开展打击学校安全非法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
遂教基[2008]102号
县属学校、各乡镇中小学:
为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根据县安委办《关于集中力量深入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遂安委办[2008]26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通知。
一、组织领导
组 长:谢秋鸣
副组长:应巧燕 雷永春 王其孔 林建立
组 员:吴立忠 雷土松 管建新 肖缙超 姜良年 李红桥 朱沛增 余根良 何文元 姜政建 李旭东 陈振兴 严永强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逐步解决全县学校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问题,预防和减少事故,强化学校安全生产法制意识,推动学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加快建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县教育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三、工作重点
一是学校无证无照经营的食堂以及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的整治;
二是校舍安全的整治。对超期使用的危房、危楼、危墙、危门窗、危厕所等的整治;
三是无证、无牌、无照驾驶、农用车、拼装车、报废车辆等接送学生的整治;
四是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存放、管理使用方面的整治;
五是未经审批无证举办的各类学前教育机构的整治。对全县范围内的各类学前教育机构进行彻查,从办园资格、办园条件、管理工作、从业人员、幼儿接送车辆安全等方面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对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各类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举办资格要进行一次“回头看”,对不具备办园条件、卫生标准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的学前教育机构要限期整改,整改仍然不合格的,坚决吊销登记注册证和办学许可证,对已符合办学条件但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六是学生宿舍、学校礼堂等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的整治;
七是蓄意瞒报事故、隐瞒事故真相的。
四、工作责任和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检阶段。11月上旬各学校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做出部署安排,切实抓好本次专项行动。
(二)督促检查阶段。11月中旬,教育局将组织力量对各学校开展学校安全自查自检的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特别是结合民办幼儿园年检工作,对各类学前教育机构进行彻查。在各校自查自检工作的基础上,教育局将组织督查组,对各校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督查。
(三)督促整改阶段。11月下旬,各学校要对各级督查组在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隐患,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并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补缺补漏,建立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打击学校安全非法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周密部署。要明确这次专项整治的重点,集中力量,立即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自查活动,切实做到认真、细致、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彻底整治影响校园安全的问题。
(二)营造氛围,常抓不懈。各学校要利用校园网、宣传栏、宣传板画等多种形式加强师生关注安全、预防案件事故的宣传教育和主动参与专项行动的积极性,推动安全整治活动的深入开展。要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应急预案。要全面细致地查找安全隐患和事件事故苗头,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
(三)落实责任,确保实效。各学校要认真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杜绝推诿扯皮、敷衍搪塞、领导不力、走形式、不落实的现象,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各学校要于11月30日前,将开展专项行动的部署、进展以及相关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以书面形式报教育局基教科。
二00八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