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加强国庆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遂教基[2008]80号
国庆节即将来临,为有效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让师生过一个平安、温馨、快乐的假期,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9月24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9月25日《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电视电话会议》和《遂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遂安委办[2008]19号)精神,现就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安全形势,强化安全责任
安全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近段时间以来,各地重特大安全事故频发,我们务必认真吸取教训,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与管理,对安全工作绝不能掉以轻心,绝不能心存侥幸,绝不能敷衍了事。各校要根据当前安全工作实际,结合创建“平安校园”活动,进一步明确安全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做到周密计划,全面部署,狠抓落实,确保安全制度健全,安全责任到人;安全教育到位,信息宣传到人;安全排查到位,安全措施到人。
二、细化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
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将灾害预防等科学知识纳入国民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采取各种安全措施,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能力,根据当前的形势和学校自身实际,要强化“四项教育”。
一是交通安全教育。各校要组织一次系统的交通安全教育,重点开展不乘农用车(船)、超载车(船)、非载客车船和没有安全保障的车船等交通工具的教育和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驶教育。有学生周末班车的学校要主动与客运公司联系,保证学生能乘坐安全车、放心车。要全面加强幼儿园接送车的管理,定期对接送车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车况良好、证照齐全和用车安全。
二是防溺安全教育。近期,天气炎热,中小学生戏水、游泳的愿望和冲动特别强烈。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农村中小学和民工子女较多的学校务必高度重视防溺教育,在国庆放假前安排专门时间开展预防溺水专题教育,要告诫学生不擅自外出游泳,不到湖泊、水库、溪涧和池塘边玩耍;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加强家校教育的衔接;要全面整治校内池塘的安全隐患,在重点时段,加强对学校附近江河水库的有效监管;要完善各项制度,健全溺水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三是传染病预防教育。当前是细菌性痢疾的高发期,各校要广泛开展“健康第一”的宣传教育,重点加强流行性疾病预防和肠道传染病预防教育;深入开展爱国卫生教育活动,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杜绝发生群体性传染病。
四是自护自救教育。各校要结合交通、消防、治安、饮食卫生安全教育,突出防台风、防山体滑坡、防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安全预防教育,不断强化学生“自护自救”知识的教育和能力的训练。要教育学生遇到较大自然灾害,必须做好紧急避险工作,并要求学生不到人员聚集的场所去,不到交通拥挤的地段去,有效预防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
三、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师生平安
一要落实安全排查措施。“隐患不除,事故难绝”。国庆节前,各校要对在建工程和校内建筑物、用电设施、防火、防盗措施等进行一次认真的自查,及时落实预报、预警和预防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隐患。
二要落实安全保卫措施。放假期间要特别加强门卫力量,坚决执行凭校牌或校徽进出校门制度,坚决把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不安全因素拒之校门外,特别要做好实验室、食堂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加强夜间巡查,严防盗窃案件的发生,确保学校财产安全。
三要落实家校联系制度。各校要通过告家长书、开家长会、家校协议书、家校联系卡等形式,告知家长切实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要求家长管好自己的孩子,严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安全管理,确保信息畅通
加强“留校学生”的安全管理。节日期间一般情况要求学生放假回家,因故不能回家的学生,必须提前申请,并经学校批准。各校要特别加强“留校学生”的管理,确保管理人员到位,岗位职责明确,有效落实点名、签到等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动态。放假期间,不提倡学校组织集体活动,学校确需举办的集体活动都要制定好活动安全预案,严格按规定报批,切实将安全防范工作贯穿于活动的各个环节。要全面加强学校食堂、小卖部的卫生安全管理,把好食品入门关,严禁出售“三无食品”和过期食品,严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国庆期间,学校一律按国家规定放假,不准组织学生补课。如学校擅自组织补课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各校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安排表于放假前上报教育局,值班电话必须是固定电话),要认真执行假期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坚持每天值班,随时关注师生安全动态,确保信息畅通,及时处置应急事项。
国庆期间有特殊情况请及时报告教育局值班室(电话:8123679)。
二00八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