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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文件

关于举办2018年遂昌县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8-09-21 字体:

遂教发〔2018〕93号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进一步推进青少年素质教育,根据丽水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举办第33届丽水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丽市科协〔2018〕38号)精神,县教育局、县科协、县科技局、团县委将联合举办2018年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主题和内容

(一)宗旨:为全县青少年搭建科技创新活动成果展示交流的平台,通过活动培养青少年的科学道德、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他们的科学素质,促进全县青少年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

(二)主题:体验创新成长。

(三)内容:青少年和辅导员两个版块。

青少年版块: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项目(小发明、小论文)、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

辅导员版块: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科技发明、科教制作、科技教育方案)。

三、项目申报

(一)参赛人员:全县范围内小学、初中、高中(含职技校)的学生和辅导员。

(二)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参赛要求:按照《丽水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2018年修订)》规定执行见附件2

(四)申报材料要求:

1.科技创新成果(小发明):申报书、查新报告、创新发明研究报告各一份、发明实物近照(7寸彩照)不少于三张,照片清晰并能反映发明作品特点,照片背面写上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学校名称。

2.科技创新成果(小论文):申报书一份,创新成果论文、查新报告和配套佐证材料(活动照片、活动记录等)装订成册一式五份。

3.科技实践活动:申报书一份,活动报告和佐证材料(活动照片、活动记录等)装订成册一式五份。

4.少儿科幻绘画:申报书两份(其中一份申报书贴在作品背面左下角)、绘画作品一份(规格尺寸:54cm×38cm),作品无须装裱。参赛作品限个人作品。

5.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申报书、查新报告、项目研究报告各一份,发明和科教制作类需附实物照片(7寸彩照)不少于三张。项目只接受个人申报。

7.优秀科技辅导员:本人有科技创新成果项目参加本届大赛或指导学生参加本届大赛,具备丰富科学教育和科技活动经验并获得过奖项。申报材料:申报书一份,科技活动教案和佐证材料(包括活动照片、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装订成册一份。

8.优秀组织单位:重视开展科学教育和科技活动的中小学校,积极组织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活动,参加本届大赛并取得优秀成绩。申报材料:申报书一份,学校开展科技教育活动案例(包括活动方案、活动照片、活动报道等)装订成册一份。

以上1—8项的材料申报内容具体参考《丽水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附件2)

(五)注意事项

1.以上1—8项每项申报材料需用一个档案袋封装,并将申报书第一页复印后张贴在档案袋正面。

2.各申报单位在上报纸质材料时,须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同时送达,电子版与纸质材料内容要一致(照片为jpg格式),否则不予参评。

3.所有参赛的申报材料不予退还,每项申报材料作者需自己留底一份。

4.县评选后,优秀项目推荐参加市级竞赛。

(六)申报时间

2018年10月31日前,各校将申报纸质材料、相关电子版材料一并报基教科廖明法老师。

四、其它

各类申报用表采用第33届丽水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用表。

本届大赛的相关事宜、竞赛规则、各类项目申报表及推荐统计表等,请在遂昌教育网上查阅、下载。 

附件:点击下载附件201809211156038141.rar

1.作品推荐名额分配表

2.丽水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2018年修订)

3.中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申报书

4.小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申报书

5.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申报书

6.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作品申报书

7.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书

8.优秀科技辅导员申报书

9.优秀组织单位申报书

10.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申报统计表

11.科技实践活动申报统计表

12.科学幻想绘画参赛作品申报统计表

13.浙江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查新报告(样式)

遂昌县教育局

                          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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