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绿谷之秋·美术”比赛的通知
遂教发〔2018〕86号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根据《丽水市教育局 丽水市广播电视总台关于举办“中国移动·和教育”杯第八届“绿谷之春·文艺”“绿谷之秋·美术”比赛的通知》(丽教基〔2018〕38 号)精神(6月5日在遂昌教育网文件栏中转发),现将2018年组织开展“绿谷之秋·美术”比赛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内容
以“民族魂”中国梦——阳光下成长”为主题,通过书法、绘画、摄影等作品展现身边美好的生活,反映我县中小学师生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生活、热爱学习、阳光健康、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二、参赛对象
全县中小学(含县职业中专)师生。
三、活动分组
1.小学组;2.初中组;3.高中(含县职业中专)组;4.教师组;5. 校外教育机构组。
四、项目设置
项目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平面设计、立体造型5个项目。艺术作品均需提交400 字以内的创作说明(包括作品主题简介和创作过程介绍)。
(一)绘画作品
含中国画、水彩画、版画、剪纸、素描、电脑绘画、儿童画、动漫等。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FLASH 动画和三维动画作品须提供源文件,以 DVD光盘形式报送。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四开(40cm×60cm)。
(二)书法(篆刻)作品
含毛笔书法、硬笔书法、篆刻三类。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硬笔书法作品限8开、16 开两种;篆刻作品要求4方以上,印蜕贴在4尺大小空纸上,同时附释文。
(三)摄影作品
含彩色和黑白摄影。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作品及文字说明均附电子稿。
(四)平面设计作品
含形象系统设计、字体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包装设计、海报/招贴设计等,4开图画纸大小。
(五)立体造型作品
含雕塑和陶艺、纸造型、杂物造型等。一律将作品拍摄并印成10寸照片(作品照片及文字说明均附电子稿)报送。
五、比赛形式
本次比赛按组别分组进行,采用作品评比的形式。各校结合本校实际面向全体师生,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现场比赛或活动,评选出优秀作品参加县级赛。县教育局对各学校选送的作品进行评选,选出优秀作品参加市级赛。
六、作品报送要求
(一)标签
1.请各作者务必将作品标签卡(见附件2)牢固张贴在参赛作品后面。写清作品类别、组别、姓名、性别、年级、学校、指导教师、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每件学生作品可以有1名指导教师。
注:作品如不符合上述要求,初评时即不予入选。
(二)报送数额
1.小学:学生数在100人以下各组别各类作品上报1幅;学生数在100-200人各组别各类作品上报2幅;学生数在200-500人各组别各类作品上报3幅;学生数在500-1000人各组别各类作品上报4幅;学生数在1000人以上各组别各类作品上报5幅
2.初中:育才中学、遂昌三中、民族中学各组别各类作品上报5幅,万向中学、云峰中心学校(初中部)各组别各类作品上报2幅。
3.高中:遂昌中学本部校区、县职业中专各组别各类作品上报6幅;遂昌中学公园路校区各组别各类作品上报2幅;育才高中各组别各类作品上报1幅。
4.每位参赛选手同类作品限报送一幅。
(三)报送方式
以校为单位,各单位作品按组别、类别归类后报送。美术作品按规定尺寸报送,无需装裱。美术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身份证号、所在县(市、区)学校名称、所在年级、组别、指导教师姓名、作品的名称和品种,在每件参赛作品的背面右下角粘上《作品标签卡》(见附件2),所在学校审核后在《作品标签卡》上盖章。每件作品的作者不超过1人,每个作品的指导教师只能报1人。
上报时间:2018年9月30日前将各类作品交县教研室邹香梅老师,并将附件1的电子稿和规定需要作品的电子稿一并发给邹香梅老师。
七、奖项设置
奖项按照分类别、分组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学生作品获一等奖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师证书。
附件:点击下载
1.丽水市第八届“绿谷之秋·美术”比赛报送作品汇总表
2.丽水市第八届“绿谷之秋·美术”上报参赛作品标签卡
遂昌县教育局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