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 关于做好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遂昌县教育局
关于做好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中心幼儿园,各中心成技校:
当前正值高温、台汛期,是大风、雷电、暴雨、火灾、溺水、建设维修等安全事故高发、易发期,同时暑假学生以居家生活为主,外出游玩、旅行也较频繁,各类自然灾害安全风险和居家、旅行风险加大。根据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强对流、高温等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丽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校要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和师生、家长的安全教育提醒,防止发生校园安全生产事故和学生意外安全事故。现将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高温、台风、强对流天气等自然灾害的防范
要及时了解天气动向,开展针对大风、暴雨、高温等灾害天气的专项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整治简易建筑、危旧建筑、宣传棚架、老旧围墙等易倒、易塌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有在建工地、暑期改建、维修工作的学校要督促施工方,加强工地、施工场所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并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确保施工安全。对大风、雷雨等灾害天气切不可因在假期而麻痹大意。加强高温天气环境下校园消防安全管理,防止因存在电气过载、可燃物自燃等隐患而引发火灾事故。
二、加强防范学生溺水工作
暑期、高温天气历来是学生溺水事故的高发期,各校要找准教育预防的重点时点、重点人群,强化安全意识,提高防范技能,避免因施救不当造成群体性死亡。尤其要继续加大对家长的安全提醒,要提请乡镇、街道,加强河塘水库的管理,切实要求家长认真履行监护责任。
三、加强安全教育和提醒
暑期还是居家安全、交通事故、地质灾害、旅游意外的高发期,要突出重点,针对季节性、气候性、行为性,通过校讯通、短信、微信、网络等途径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家长监护责任的提醒。在灾害天气来临时停止外出,减少涉水步行,防止发生触电等事故。在高温天气时减少或停止户外活动,科学参加户外活动和体育运动。提高广大师生和家长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四、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准备工作
各校要严格值班制度,确保人员到岗、措施到位。要主动与气象等部门取得联系,及时了解天气变化,掌握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暴雨洪水和台风等信息,提前预警,及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要保证信息准确和畅通,在应急响应期间,各相关责任人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开通,发现重大汛情、险情、灾情要及时应急处理,按有关规定立即向当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做好灾后自救工作。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强对流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高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强对流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4.丽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遂昌县教育局
2018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