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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印发《遂昌县退离休教职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作者:bgx 文章来源:bgx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08-09-03 字体:

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印发

《遂昌县退离休教职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县属学校、各乡镇中小学:

现将《遂昌县退离休教职工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好经验、好做法及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到县退教协。

附件:遂昌县退离休教职工管理办法(试行)

二○○八年九月二日

附件:遂昌县退离休教职工管理办法(试行)

一、总则

1、为加强退离休教职工的管理工作,完善管理机制、规范管理办法,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教师法》和老龄工作方针等政策法规,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2、广大退离休教职工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他们为遂昌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培养国家的建设人才作出了重大贡献。各校要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和尊师重教的传统美德,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和“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工作目标出发,切实加强领导,把退离休教职工的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使“退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组织领导

1、对退离休教职工的管理工作应根据“人事部门综合管理,主管部门协调管理,原单位直接管理,退离休教职工自我管理”的原则,明确和落实退离休教职工的管理责任。

2、县退教协是在县教育部门领导下,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群众组织,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上级)有关退离休教职工管理的方针、政策,沟通协调各学校落实退离休教职工政治待遇、经济待遇情况,组织开展“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等有益于退离休教职工身心健康,发挥余热,再作贡献等活动。加强调查研究,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3、学校是本校退离休教职工的直接管理者,要切实负起直接管理的责任。各校应成立相应的退教协分会,具体负责本单位的退(离)休教职工管理工作。

三、退离休教职工的政治待遇

1、退离休教职工的政治待遇原则上保持在职时的待遇不变,各学校要按规定发放有关学习资料、传达有关文件,要为退离休教职工订阅《浙江老年报》或相当《浙江老年报》价格的报刊。

2、加强退离休教职工党的组织建设,凡退离休教职工党员在5人以上的学校要成立党小组,定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保持和学校党组织密切联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学校要加强退离休教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县城退协分会每年组织活动不少于6次(县老体协、退教协的活动除外)。学校要利用教师节、老人节、春节等节日组织退离休教职工返校,向他们通报办学情况,交流思想,听取意见和建议,或举行祝寿会、团拜会等活动。学校召开教代会时,须视会议内容可邀请有退离休教职工代表参加。

4、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对在职教职工和学生尊老敬老传统教育,并将其列入学校德育工作内容之一。宣传落实党和国家领导人对老龄工作的指示、老龄工作方针、《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教育局党政领导有关老龄工作的指示和文件。以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优良传统美德。

四、退离休教职工的经济待遇

1、退离休教职工按规定享受退离休养老金受国家法律保护,各校要进一步落实有关退离休教职工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政策,努力提高退离休教职工的福利待遇。

2、退离休教职工依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享受住房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

3、要切实关心退离休教职工身心健康,每二年组织退离休教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学校对生病住院的退离休教职工及时探望,对高龄、长期体弱多病的退离休教职工要给予关怀与慰问。

4、退离休教职工死亡,学校要派人悼念,按规定发给丧葬费、抚恤金,协助做好家属的思想工作。

5、退离休教职工参加老年大学、老年电视大学学习的费用,学校要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退离休教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

1、各学校根据因地制宜的原则,尽可能建立退离休教职工的活动室,使之成为退离休教职工学习、娱乐、活动的场所。

2、学校要高度重视退离休教职工“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等方面的各项工作,学校要有一位领导分管。各校退协分会要积极组织退离休教职工参加各项文体、学习和健身活动,参加率达80%以上,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召开好一年一度的总结表彰会。

3、全县各分会组织开展文娱体育、旅游等活动时,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因人制宜的原则,县城学校退协分会每年开展活动不少于6次。大柘、石练、云峰、新路湾等乡镇的退协分会每年活动不少于4次,其它乡镇分会每年不少于2次。退离休教职工外出旅游,应根据健康许可的实际,量力而行,就近短途为原则,由所在学校或退协分会组织实施。

4、按上级规定向退离休教职工提取上交退教协会的活动经费(10月底前上交),参加县城活动的每人每年45元,农村活动的每人每年25元,余下的部分县城每年每人155元,农村每人每年175元的活动经费,只能用于退离休教职工的学习,开展活动用,各校要严格控制,严禁直接发给个人,保证专款专用。

5、广大退离休教职工要加强自身修养、尊纪守法、保持晚节、乐于奉献,乐于为各层面的社会阶层服务,主动关心学校发展和建设,积极为遂昌教育事业的发展建言献策,为建设和谐社会作出一份贡献。

六、评先工作

1、开展“尊老敬老文明学校”、“尊老敬老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是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今后要作为一个制度坚持下去。教育局原则上每两年组织考核一批,总结一批,表彰一批尊老敬老文明学校和尊老敬老先进工作者。

2、教育局在对学校及领导干部的考核时将各校对退离休教职工的管理工作作为考核指标之一,以推动全县教育系统老年工作进一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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