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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文件

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印发2018年义务教育段 招生计划和招生办法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8-06-06 字体:

遂教发〔2018〕56号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和《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根据《遂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遂昌县 2018年义务教育段招生计划的批复》(遂政发〔2018〕38号),现将遂昌县2018年义务教育段招生计划和招生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招生计划

(一)小学:全县计划招生59个班,每班40人(农村学校因生源外流一般不足40人),共招生2000人。其中,妙高街道招生29个班,每班40人,共招生1115人: 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实验小学校区招生5个班,后江民族小学校区招生4个班(每班35人)妙高小学招生5个班;育才小学招生5个班(每班35人);梅溪小学招生6个班;金岸小学招生4个班。遂昌县智力开发学校面向全县招生1个班。各乡镇小学根据当地六周岁儿童人数,全额招收。(详见附件2)

(二)初中:全县计划招生48个班,共招生2160人。其中,遂昌育才中学招生10个班,遂昌县第三中学招生15个班,遂昌县民族中学招生14个班,遂昌县万向中学招生5个班,遂昌县云峰中心学校招生4个班。(详见附件3)

二、招生办法

(一)小学招生对象

1.育才小学面向全县招生,由学生家长自愿报名,学校自主录取。

2.公办小学招生根据属地管理和就近入学原则,按“招生计划表”中的学区范围招收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

3.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根据《遂昌县2018年义务教育段中小学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实施办法》(遂教发〔2018〕19号)报名招生。

4.入学年龄。新生入学年龄满6周岁(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出生)。虽年满6周岁但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儿童,须持有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向户籍所在地学校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并报县教育局审批。各小学不得招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二)妙高街道区域小学预报名和录取办法

1.预报名办法

(1)5月31日前,育才小学根据学校自主招生方案,完成预报名工作。

(2)7月1日,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实验小学校区、妙高小学、梅溪小学、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后江民族小学校区、金岸小学学区内户籍房产双证类、户籍单证类对象到对应学校预报名;老城区内具有双证类或户籍单证类对象,有意愿到梅溪小学、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后江民族小学校区就读的,也可到梅溪小学、后江民族小学预报名(每个适龄儿童只能选择一所学校报名)。

提供材料:儿童及父母户口本、房产证(2018年6月30日前办理的住宅)的原件和复印件,或房管处开具的房产证明。

(3)7月1日,老城区1-4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梅溪小学预报名(根据居住所在学区分别在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实验小学校区、妙高小学、梅溪小学、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后江小学校区相应窗口预报名;属老城区内的对象,有意愿到梅溪小学、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后江小学校区就读的,也可到梅溪小学、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后江小学校区窗口预报名)。金岸片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金岸小学预报名。

提供材料:按照遂昌县2018年义务教育段中小学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实施办法》中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4)7月7日,在妙高街道范围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未被老城区小学录取的务工人员子女到金岸小学预报名。

提供材料:按照《遂昌县2018年义务教育段中小学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实施办法》中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2.录取办法

(1)6月30日前,育才小学根据学校自主招生方案,完成新生录取工作。

(2)7月3日,第一、二批录取,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实验小学校区、妙高小学、梅溪小学、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后江小学校区、金岸小学,按第一批户籍房产双证类、第二批户籍单证类顺序进行录取。

(3)7月4日,第三批录取,如果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实验小学校区或妙高小学第一、二批对象录取后,仍有剩余学额,分别录取部分居住在本学区内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对象,按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顺序录取,当同一类别情况的适龄儿童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剩余学额数时,采用公开摇号的办法进行录取。

(4)7月5日,梅溪小学、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后江小学校区按类别顺序录取老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顺序录取,当同一类别情况的适龄儿童数超过剩余学额数时,采用公开摇号的办法进行录取,未录取的对象将根据家长意愿安排到金岸小学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或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5)7月8日,金岸小学完成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录取工作。

 (三)初中招生

1.遂昌育才中学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办初中学校改进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按学校自主招生方案,学生自愿报名、学校自主录取的办法面向全县招收初一新生(7月5日前,完成招生工作)。

2.其他各公办初中根据就近入学、全额招收的原则,按“招生计划表”中的学区(2020年前初中学区和招生办法将进行调整)范围招收相应学校的小学毕业生(7月5日预报名,7月10日前完成招生工作)。

3.遂昌县户籍的、回本地就读初中的学生,与户籍所在地小学毕业生同等入学待遇,凭户口簿和小学毕业学校电子学籍系统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的《学生基本信息表由相应的公办初中学校招生入学。

4.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根据《遂昌县2018年义务教育段中小学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实施办法》(遂教发〔2018〕19号)招生入学。

(四)其他相关事项

1.因特殊原因,需到外县学校就读的,初中新生由接收学校所在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向我县教育局发公函,统一办理;到外学区学校就读的学生均需办理电子学籍转移手续。

2.非老城区范围内的库区移民和下山脱贫子女可自愿选择在户籍所在地教育服务区学校或安置地教育服务区学校入学就读。

3.小学招生前要造好《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名册》,初中招生前要收齐学区内小学的《小学毕业生名册》(6月30日前由小学交给相应初中学校),招生后要做好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去向调查,并附证明材料。

4.户籍房产双证类指户籍和房产均在同一学区范围内的对象;户籍房产登记时间要求为2018年6月30日前。

5.遂昌县户籍的、回本地就读小学、初中的其他年级学生,与户籍所在地学生同等入学待遇,凭户口簿和就读学校电子学籍系统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的《学生基本信息表》,到有空余学额的对应公办学校申请入学。

6.其他农村小学在7月15日前,完成一年级新生录取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成立遂昌县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阳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担任,各科室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任成员。各校要根据学校实际,成立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学校的招生工作方案,确保招生工作的平稳、有序。

(二)各义务教育段学校要推行“阳光招生”,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透明。各校应在招生前将有关政策、办法等以门口张贴、网络和社区公告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告;内容包括: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名办法、需携带材料、报名录取办法等。招生结果要在学校网站或公告栏公布。

(三)各校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招生,杜绝招生违规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确需招收外学区学生的,必须按正常程序办理手续。对违规招生的,经教育局查实,扣除该校超范围招收学生数的生均公用经费,同时,学校年度考核将降一个等级。义务教育段招生要按教育服务区就近免试入学,不得分快慢班或重点普通班。

(四)凡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在城区小学初中入学资格,责任家长自负。

(五)各校要严格控制班额学额,确因特殊原因确需扩班或增加班级学额,必须报县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施行。

(六)各校在开学后一周内,必须对辖区内户籍儿童少年入学情况逐一核对,采取上门动员等措施,保证学区内每一个6周岁儿童入学,保证学区内每一个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学习。

(七)各校要重视军属、烈属子女,招商引资企业法人的子女,外地引进人才子女(通过县人才办引进)、华侨子女、香港和澳门及台湾同胞子女的入学工作,在公办学校服务区内的可优先招生入学。

(八)各校要重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入学问题,严格按《遂昌县2018年义务教育段中小学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实施办法》(遂教发〔2018〕19号)招收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九)各校要重视残疾儿童的入学工作,鼓励和引导适龄盲童到省盲校就读(富阳),适龄聋哑儿童到丽水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适龄中重度智残儿童到县智力开发班就读;要继续做好各类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工作,确保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儿童都能入学。

(十)各校要建立健全招生档案,并及时向县教育局上报《新生名册》。

(十一)年龄计算均以8月31日为界限。

四、招生咨询电话:8122574,举报电话:8130110。

本实施意见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18年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表

2.2018年初中七年级招生计划表

3.2018年遂昌县务工人员子女预报名登记表

4.2018年遂昌县义务教育阶段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遂昌县教育局

                               2018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18年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表

学校

招生计划

围(教育服务区范围)

班额

班数

招生

人数

1

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实验小学校区

40

5

200

1.城东社区、城中社区(北街区域)、前山社区(北门桥头以东)、叶坦社区、城北社区、龙潭村、东街村、北街村(城北社区内)、腾龙小区内有户籍且父母有房产的儿童。

2.户籍在上述学区内的儿童。

3.上述两类对象录取后,仍有剩余学额,招收居住在上述学区内的部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2

妙高小学

40

5

200

1.城南社区、城西社区、城中社区(北街以外部分)、南街村、西街村、上南门村、螺蛳庵村、七山头村、源口村、 仙岩村、晗晖村、上江村、黄庄村内有户籍且父母有房产的儿童。

2.户籍在上述学区内的儿童。

3.上述两类对象录取后,仍有剩余学额,招收居住在老城区学区内的部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3

梅溪小学

40

6

240

1.北门村、 井东村、东红村、北街村(梅溪区域内)、前山社区(北门桥头以西)的户籍儿童。

2.居住在老城区内的部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4

金岸小学

40

4

160

1.金岸村、金溪村、 庄山村、苍畈村、大桥村、余家村、源坪村和濂竹乡的户籍儿童。

2.金岸、上江、庄山工业园区和服务区内工作和居住的务工人员子女。

3.妙高街道的其他部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5

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后江民族小学校区

35

4

140

1.古院村、东峰村、后江村、新东村户籍儿童。

2. 居住在本学区内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3.居在老城区的部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6

育才小学

35

5

175

面向全县自主招生。

合计


29

1115


云峰中心学校

40

4

160

原云峰片户籍儿童;云峰街道内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马头小学

40

1

40

原马头片户籍儿童;马头片区内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合计


5

200


其他乡镇小学全额招收服务区内的户籍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附件2:

2018年初中七年级招生计划表

序号

校名

招生班数

招生范围(教育服务区范围)

班额

班级数

招生

人数

1

遂昌三中

45

15

675

招收实验小学、妙高小学、育才小学、梅溪小学、金岸小学的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的学生,教育服务区内的非本县户籍且非遂昌学籍的部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2

民族中学

45

14

630

招收后江小学、三仁乡、安口乡、大柘镇、石练镇、金竹镇、王村口镇、黄沙腰镇、湖山乡、龙洋乡、焦滩乡、蔡源乡、柘岱口乡和西畈乡的小学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的学生,非本县户籍且非遂昌学籍的在妙高街道范围内务工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3

万向中学

45

5

225

招收北界镇、新路湾镇、应村乡和高坪乡的小学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的学生,教育服务区内的非本户籍且非遂昌学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4

云峰中心学校

45

4

180

招收云峰街道小学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的学生,教育服务区内的非本户籍且非遂昌学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5

遂昌育才中学

45

10

450

按省厅民办学校招生要求,自主招生。

合计


48

2160


 

附件3

2018年遂昌县务工人员子女预报名登记表

儿童姓名


出生年月


父亲姓名


联系电话


母亲姓名


联系电话


监护人务工单位


身份证号


务工地地址


县城居住地址


户籍地地址


就读幼儿园情况


报名

条件

第一类(  )   第二类(  )   第三类(  )  第类(    )

意向学校


报名

条件

佐证

材料

1.户口本(   )。身份证(   )。结婚证(  )。

2. 居住证(   )。营业执照(   )。劳动合同(   )。

3.养老保险已交的证明材料(   )。

4.其他材料:

(复印件按顺序附后)

学校

审核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2018年遂昌县义务教育阶段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为确保我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使招生工作做到公平、合理、规范,经研究,决定成立2018遂昌县义务教育阶段阳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长:张延洪

副 组 长:林建立  王其孔  肖  飞

成    员:廖观雄  苏观雄  范显庆  雷土松  潘卫平

龚笑容  吴文华  杨  炜  叶珠香  姜良年

          谢最俊  李卫文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基教科,廖观雄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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