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高中学校2018年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遂教发〔2018〕51号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是事关全县基础教育科学和谐发展的重要工作。要紧紧围绕“办人民满意教育 创学在遂昌品牌”的工作目标,以有利于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有利于各个学校特色共同发展、有利于学生学在遂昌为导向,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招生工作平稳、规范、有序,促进我县高中段教育科学、协调、优质发展。
一、招生对象
在遂昌县参加2018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简称中考,下同)的初中毕业生。
二、招生录取原则
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含综合素质评价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尊重志愿、适者录取的原则。
1.各高中学校必须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招生。普通高中不得超计划招生,中等职业学校需超计划招生的,须先报县教育局批准同意,否则,将不得注册学籍。
2.报考遂昌中学、育才高中的所有考生均须由考生自主选择填报志愿,没有志愿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3.遂昌中学可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面向全县初中应届毕业生招收部分保送生,育才高中面向遂昌育才中学初中毕业生招收部分直升生。
4.各高中学校将根据本校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在符合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要求的前提下(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要求:遂昌中学要求达到2A2P以上,其他学校要求达到4P以上),按照中考成绩(总分3)从高到低录取,在遂昌中学和育才高中招生录取过程中,录取最后一个名额时,若遇到总分3有几个考生分数相同时,则按照总分2、总分1、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思品的顺序分别进行比较,找到最高分者,并录取最高分考生。
5.投档比例,根据考生志愿顺序按中考成绩从高到低以招生计划1︰1的比例向学校投档。
6.公布普通高中录取结果时,公布录取分数线、考生准考证号、姓名。
三、录取办法:
录取分四批进行:
(一)第一批:遂昌中学录取保送生、育才高中录取直升生、特长生;录取时间为中考成绩公布当天完成。
1.保送生和直升生录取办法
遂昌中学提前自主招收的保送生,根据《遂昌中学2018年自主招收保送生实施办法》执行;育才高中自主招收的直升生,根据《2018年育才高中提前自主招收初中直升生工作的意见》执行。
2.特长生录取办法
(1)有特长生招生计划的学校,应专门制订并提前公布特长生招生简章,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原则,认真做好特长生的报名和专业测试工作,专业测试成绩由学校反馈给考生本人。
(2)综合分组成:综合分=填报学校专业测试成绩(百分制)×6.5×(1-中考成绩占比)+中考成绩×中考成绩占比。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文件和丽水市教育局文件精神,“中考成绩占比”不得低于30%,具体由学校确定,并提前公布;中考成绩为总分3。
(3)志愿填报和录取:参加过特长生测试的考生,在填报特长生志愿时,一位考生只能填报一所学校。按照考生志愿、学校计划数、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相同,按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如果考生没有填报特长生志愿,视为自动放弃特长生录取。
(二)第二批:遂昌中学、育才高中录取普通生;录取时间为中考成绩公布当天完成。
录取办法: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遂昌中学、育才高中根据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择优录取。
(三)第三批:遂昌中学录取分配生;录取时间为中考成绩公布当天完成。
录取办法:
1. 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设置遂昌中学分配生最低控制分数线(下称最低控制分数线)。
2.依据中考成绩、各校分配生指标和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各校分配生录取分数线。
3.最低控制分数线及各校分配生分数线的确定:遂昌育才中学分配生分数线不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他四所公办初中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内录取分配生人数未满,可以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最多下降15分录取,若分配生录取人数仍不足时,则将相应分配生名额调剂到其他初中学校,按中考成绩择优录取。
4.确保每一所学校至少录取一名分配生。
5.具备报考所在初中学校连续两年以上学籍并实际就读的学生方可享受分配生政策。
(四)第四批:遂昌三中普高部、遂昌县职业中专录取,录取时间为中考成绩公布当天完成。
录取办法:设置遂昌三中高中部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中考成绩择优录取;有中考成绩的考生,中考成绩公布第二天到遂昌县职业中专缴费确认。
四、普通高中填报志愿
考生填报普通高中填报志愿时间安排在中考后、成绩公布之前进行。
考生需根据本人意愿,自主从遂昌中学、育才高中、遂昌三中高中部3所学校中选择填报第一志愿、第二志愿。
育才高中为民办学校,执行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各初中学校应告知考生,事先咨询学校收费标准后再填报志愿。
五、民办普通高中录取说明
1.育才高中招生计划160人,其中遂昌县户籍招生计划130人,非遂昌户籍招生计划30人,非遂昌户籍录取结果最迟于开学后一周内报县教育局基教科。
2. 育才高中直升生,可不参加中考,直升生名单在5月11日前报县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和县教育局基教科。直升生招生数量控制在65名以内,直升生招生不足时,多余计划转为普通生录取。
3. 育才高中在遂昌县以外初中毕业中招生要提前与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沟通,按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办理好电子学籍的迁移。
六、招生纪律
各校应严格遵守省、市有关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按照招生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做好2018年的招生录取工作。杜绝各种违规跨区域招生、有偿招生和违规招生宣传等行为。如果学校违规招生,将不能转入所招收学生的电子学籍档案,也无法为所招收的学生在该校重新注册电子学籍。没有高中电子学籍,学生将不能获得高中毕业证书。对各种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遂昌县教育局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