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印发2018年遂昌中学招收分配生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遂教发﹝2018﹞47号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为认真做好我县2018年高中招生工作,根据《丽水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意见》(丽教基〔2018〕1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制订2018年遂昌中学招收分配生实施办法,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招收对象
分配生的招收对象为遂昌县品学兼优,且具备所在初中学校两年以上学籍并实际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名额分配
2018年遂昌中学计划招生608名,按招生计划的50%作为分配生名额,今年分配生名额为304名(包括保送生在内)。
根据初中应届学生数,结合遂昌中学保送生招生办法,将304名分配生名额分配到各初中学校:遂昌育才中学103名,其中保送生71名;遂昌三中78名,其中保送生8名;民族中学80名,其中保送生9名;万向中学23名;云峰初中20名,其中保送生3名。
三、招生办法
分配生招生,坚持“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兼顾农村”的原则,以“学业考试”考试成绩为依据择优录取。
1.根据“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 划定分配生最低控制分数线,遂昌育才中学分配生分数线不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他四所公办初中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内录取分配生人数未满,可以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最多下降15分录取;若分配生录取人数仍不足时,则将相应分配生名额调剂到其他初中学校,按中考成绩择优录取。
2.分数线由教育局组织遂昌中学和相关科室统一划定,具体录取工作由基础教育科负责实施。
以上办法由县教育局制定、解释。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接受监督电话:县教育局8122574,8130110 ,遂昌中学8198227。
附件: 2018年遂昌中学招收分配生名额分配表
遂昌县教育局
2017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 |||||||
2018年遂昌中学招收分配生名额分配表 | |||||||
序号 | 学 校 | 班级数 | 应届学生数 | 分配生 | |||
总数 | 其中 | ||||||
分配生1 | 保送生 | ||||||
1 | 育才中学 | 8 | 360 | 103 | 32 | 71 | |
2 | 遂昌三中 | 14 | 630 | 78 | 70 | 8 | |
3 | 民族中学 | 14 | 646 | 80 | 71 | 9 | |
4 | 万向中学 | 5 | 197 | 23 | 23 | 0 | |
5 | 云峰初中 | 4 | 157 | 20 | 17 | 3 | |
合 计 | 45 | 1990 | 304 | 213 | 91 | ||
注:分配生1的名额按在校应届学生数(保送生数除外)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