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遂昌县中小学生艺术素养监测工作的通知
遂教发〔2018〕45号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建立和完善中小学艺术教育质量评价体系。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全县中小学生艺术素养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八年级学生。
二、测试时间
2018年6月15日上午。
三、测试内容
主要测试义务教育阶段音乐、美术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艺术欣赏和表现能力(附件1、2)。
四、测试安排
(一)6月8日前,各校将被测试年级学生名册电子稿通过办公助手或其他形式发给基教科王雪晶老师(附件3)。
(二)6月12日,由县教育局确定被测试的班级,并在遂昌教育网上公布,被测班级的学生均需参加测试,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测试的学生,须在6月15日前提供有效书面证明。
五、其他事项
(一)中小学艺术素养监测是我县素质教育质量监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校应结合实际开展研究,认真落实艺术教育课程目标,不断提升我县中小学艺术教育工作水平。
(二)各校按时做好监测准备工作,高度重视监测过程中安全工作,尤其是监测员往返途中的交通安全。
附件:
1.音乐监测参考内容201805251603101939.doc
2.美术监测参考内容201805251603436638.doc
3.学生名单样表201805251604158631.xls
遂昌县教育局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