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特殊教育专项督导的通知》浙政教督办〔2018〕22 号)的通知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相关幼儿园: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特殊教育专项督导的通知》(浙政教督办〔2018〕22 号 )的通知精神,省教育厅将于近期对我县的特教教育进行督查,具体要求:
一、督查时间:2018年5月中旬至6月中旬
二、督查内容:
1.贯彻落实全省特殊教育发展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的具体措施 ;
2.特殊教育政策落实情况:
3.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情况:
4.推进融合教育工作情况:
5.特殊教育办学条件情况:
三、督查方式
1.县级自查(5月25日前)
2.市级审核 (5月底前)
3.省级督查 (6月中旬)
四、具体要求见附件
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特殊教育专项督导的通知
遂昌县教育局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