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分析的通知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独立中心幼儿园:
定期开展校园安全稳定隐患排查整治及分析工作,是提高校园安全管理水平,杜绝各类校园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举措。根据《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分析的通知》(丽教办安〔2018〕50号)要求,请各中小学(幼儿园)结合本学校实际,认真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分析工作。各校要对本学校安全形势和事故特点进行分析研判,找准校园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明确重点学校、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认真、细致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特别是要结合近年来校园安全形势和工作特点,加强校园周边社会治安、食品安全、交通安全、校园消防、学校防汛、防内涝、防地质灾害等方面的隐患排查和整治,重视学生心理健康,防范学生欺凌、暴力事件的隐患排查,强化校园“三防”建设和推进安全“三化”管理模式,全力保障学校平安稳定。
各级各类学校定期的隐患排查整治时间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发文之日开始至2018年5月18日。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当前隐患整治,结合各项工作要求,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
第二阶段从2018年8月10开始至2018年9月10日。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秋季安全检查和“回头看”工作,兼顾长远机制建设,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
排查结果(附件1)须经所有参与排查人员签字后由学校主要负责人签阅,由学校存档保管备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与问题,学校主要负责人要牵头部署落实整改,明确整改的责任部门和人员,整改完成后要及时组织人员复查、验收。对学校或教育部门一时无法协调、整治的安全隐患要书面及时通报有关职能部门或报请当地政府进行整治。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认真汇总梳理本校的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于2018年5 月18日、9月21日前将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上报县教育局安全科。
附件:1.校园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表 201805071445207747.xls
2.校园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情况汇总表 201805071444295583.doc
遂昌县教育局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