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开展 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摸底的通知
遂教发〔2018〕36号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根据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开展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教计〔2018〕38号)精神,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根据《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摸底的通知》(丽教职〔2018〕5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摸底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查清培训机构重大安全隐患情况。重点排查培训机构内消防隐患、食品安全(有餐饮服务的机构)、接送车等问题。
2.查清无证(指办学许可证,下同)无照(指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下同)非法开展培训的机构、无证有照非法开展教育培训的机构情况。
3.查清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
4.查清校外培训机构有无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同时查明培训机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举办语文、数学、外语、科学等与升学或考试相关的学科及其延伸类竞赛活动或等级测试等变相竞赛活动的情况。
5.查清中小学在职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上课情况。
6.调查在校中小学生报班参加校外培训班的情况。
二、工作要求
1.各校要认真组织学习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
2.各校要落实责任人,对所有班级逐人排查,确保排查摸底的全面性和准确性,为下阶段教育局联合人社、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组织实地排摸核实提供重要参考。
3.各校组织学生认真填写《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调查表(学生用表)》(附件1,学校存档),并于2018年5月10日前将电子稿《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情况汇总表(学校用表)》(附件2),发送县教育局职成教科范青红,联系电话:8124906、691078,邮箱:1812360652@qq.com。
附件:
遂昌县教育局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