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下发举办“惠民班”实施办法的通知
遂教基〔2008〕59号
县属学校、各乡镇中小学:
为切实解决我县库区困难家庭、受灾严重农户和低收入农户子女的上学问题,帮助品学兼优的贫困学子实现上学成才的愿望,根据遂委办〔2008〕2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灾后重建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教育局决定于2008年秋季开始在遂昌三中和大柘中学举办“惠民班”。
一、成立组织
教育局成立由谢秋鸣任组长,应巧燕、蓝水林、雷永春、林建立任副组长,余根良、吴立忠、王其孔、李红桥、管建新、肖缙超、李旭东、姜政建任成员的“惠民班”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科,余根良任办公室主任。
“惠民班”承办学校和生源学校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负责做好招生宣传、调查摸底、审核推荐和招收录取工作。
二、招生办法
(一)招生范围和人数
1、遂昌三中面向妙高镇、云峰镇、安口乡、三仁乡、濂竹乡、北界镇、新路湾镇、应村乡、高坪乡招收50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大柘中学面向大柘镇、石练镇、金竹镇、王村口镇、黄沙腰镇、湖山乡、龙洋乡、焦滩乡、蔡源乡、柘岱口乡、西畈乡招收100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招生对象与条件
1、户籍在本县的库区困难家庭、受灾严重农户和低收入农户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家庭年收入低于2500元;
3、学生家人遵守乡规民约,勤劳俭朴,知理守法。
(三)招收录取办法
1、根据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由家长如实填写申请推荐表(附件1)。
2、所在行政村出具家庭贫困证明,并由乡镇民政办审核确认。
3、各乡(镇)中心小学根据学生的申请情况,做好申请学生的核查和推荐工作,并按“贫中选贫、优中选优”的原则排出推荐次序,推荐名单(附件2)在校内公示三个工作日后,报相应承办学校。
4、承办学校对推荐材料审核后,根据推荐次序,从高到低确定预录取名单(附件3),并将预录取名单报县教育局“惠民班”管理领导小组审定。
5、经县教育局“惠民班”管理领导小组审定,确定录取名单,各承办学校根据录取名单寄发“惠民班”入学通知书。
(四)学生管理
1、“惠民班”学生实行单独组班教学,学校配备责任心、事业心强和班级管理经验丰富的老师担任班主任。
2、实行半封闭式管理。学校制定严格的作息安排,科学安排学生的学习生活,定期组织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3、学校专门聘请校外辅导员或志愿者参与“惠民班”的教育教学活动。所有“惠民班”学生接受“爱心迭加”的关爱,既有德育导师制中教师结对的关爱,又有其他优秀学生的并肩结对的关爱。
三、资助办法
“惠民班”学生在初中学习期间,除免杂费、课本费和柴火费外,免交住宿费、保险费,免费提供在校期间的生活必需品;享受学校统一安排的营养餐和每月100元生活费补助;对“惠民班”学生县财政拔专款设立“惠民奖学金”,15%品学兼优者每年可获得500元的“惠民奖学金”。
四、工作安排
1、6月25日前,生源学校负责“惠民班”招生宣传工作,安排自愿申请就读“惠民班”的学生填写申请推荐表。
2、6月30日前,生源学校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推荐次序,并在公示后将申请推荐表和推荐名单报相应承办学校。
3、7月5日前,承办学校确定预录取名单,并将预录取名单报县教育局“惠民班”管理领导小组审定。
4、7月10日前,承办学校根据县教育局“惠民班”管理领导小组的审定结果,寄发入学通知书。
5、7月31日前,承办学校根据“惠民班”的办班要求,完成校舍修缮、设施改造和设备添置等工作。
6、9月1日,承办学校举行“惠民班”开班仪式。
五、经费管理
县教育结算中心按县财政拨付的“惠民班”学生补助经费全额划拨给承办学校,学生所在学校负责发放,并建好发放清单,做到专款专用。
二○○八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