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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文件

关于开展第三届遂昌县“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8-04-12 字体:

各校工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挖掘教师队伍中的最美现象,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大力推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营造尊师重教、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激励广大教师始终坚持“四个相统一”,争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四个引路人”,高水平完成省基本教育现代化县创建任务,根据省市教育工会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开展第三届遂昌县“最美教师”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工作5年及以上的一线教师均可参评。学校领导原则上不参评。已经获得过县级及以上“最美教师”荣誉的不再参评。

  二、评选条件

1.有坚定的理想追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立志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坚定“四个自信”,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投身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热切追逐中国梦。

2.有高尚的师德情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始终坚守教师职业初心使命,模范践行教师职业道德规 范,奋力担当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3.有强烈的改革意识。始终遵循教育规律、紧跟时代潮流,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勇于创新,大胆实践,成效显著。

   4.有精湛的教学技艺。思想活跃,视野开阔,治学严谨,知识渊博,教学有方,业绩突出。

   5.有良好的评价口碑。同行尊敬,学生爱戴,社会赞誉,组织嘉奖,2016学年度考核成绩排位处于本单位(以法人为单位)前三分之一。另外,将在近2年内,获得过市级及以上的奖励,或者有较大社会影响力事迹、被主流媒体宣传报道的候选人中推荐一名参评省级“最美教师”。

  三、评选名额
  评选出第三届遂昌县“最美教师”10+1名(“1”为向上推荐对象),未获“最美教师”称号的教师将被评为县级“三育人”先进个人。

四、推荐名额

  100名教职工以上学校推荐2人,其他学校推荐1名。

   五、评选办法

  1.各校按照推荐名额,于4月17日前将推荐人选《申报表》及相关材料报送遂昌县教育工会, 电子信箱:F645013@163.com。报送要求附后。

  2.学校展示。各校要对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宣传。

3.组织机构。县评选活动组委会将组织人员开展评选,张延洪局长任组长,成员为林建立、王其孔、肖  飞,下设办公室,范显庆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1.第三届遂昌县“最美教师”申报表201804121046412419.doc

          2.第三届遂昌县“最美教师”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201804121047115247.doc


遂昌县教育局  遂昌县教育工会

2018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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